作者tingabc (山上的雾气.永远的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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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四等书记官落榜心得+各题答题方向
时间Thu Oct 11 11:37:20 2012
因为改题老师都不会讲改题的标准
所以想请问各位对於各题的答题方向
以下是我的成绩.简介与各题答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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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四等书记官
国文 60(作文30 公文12 选择18)
民法 47(15.12.5.15)
三合一 80
刑法 53(16.13.12.12)
诉讼法 60(15.16.14.15)
法院组织法 60(17.18.18.7)
平均:60 录取标准:62.5 名次:401
1.个人简介:
国立大学企管系毕业.毕业後即投入补习班补司法特考
全职考生.目前迈向第三年...(只有第二年有打工.一天1~2小时)
2.各题答题方向
因为没有上榜.所以读书方式就不分享罗
以下只讲我各题的答题方向供大家参考(申论题为主)
(1)民法
第一题:其实我看到这题的第一个想法是...又是申论题.完蛋了...我是先说什麽是
单纯沉默.什麽是默示的意思表示.大概只写半页.其他一页都是写单纯沉默
与默示意思表示的不同之处+举例
第二题:直接用民法第169条表见代理开标.引了一些判例的内容(没有字号.而且我只
记得关键字).然後以民法第224条做结(最後发现写错可是来不及改)
第三题:我一直赌它不会考...可是考了(这教训告诉我没有什麽题目是一定不会考的
).这题是乱掰的.所以分数自然不好看
第四题:先回答继承人是谁.再论ABD可否代位继承."同时存在原则".乙持刀虽是杀但
判决结果是伤害.不属丧失继承权的事由.这两点特别点出.最後算出应继分
(2)刑法
第一题:复勘原则和终结原则(可是我终结原则写成独立原则..."一事不再理"有特别
用括号点出)
第二题:疯狂的打刑法第23条正当防卫的要件...完全没写到事先防卫等等的概念.我
让甲对乙成立正当防卫.对丙是过失伤害
第三题:相绪共同正犯
第四题:在写这题的时候我完全忘了正确的罪名.所以罪名是有点乱掰的.自称是便衣
刑警这边花了很多篇幅论述.最後我是让甲无罪(原因:一般人都可以逮捕现
行犯.甲虽冒充便衣刑警.但无碍於其本身有逮捕现行犯的权利)
(3)诉讼法
第一题:分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有当事人能力.花了一大半篇幅都再绕这个点(自己都觉
的根本在鬼打墙).执行力是否及於总公司这部分我是用分公司也有自己的独
立财产.所以如果是对於独立财产之部分执行力不及於总公司
第二题:写完当事人适格的要件判断完後.一半以上篇幅都在写确认诉讼
第三题:画线条图慢慢算.可是我没有跳过星期天
第四题:"第一手证据"...只打这个点
(4)法院组织法
第一题:李源老师有猜中.就把法组第一条.姜世明对於审级制度的看法.宪法第16条.
後面都按照问号顺序回答.这题我写了快两页.....
第二题:李源老师的跳楼必考题.有特别背
第三题:第一大段分普通法院.行政法院.专业法院下去写.检察署只有刑事案件才会有
.这点我有特别论述.行政法院系列并未有刑事案件之管辖权.故行政法院未对
应设置检察署(篇幅约一页)
第二大段说明检察事务官只能辅助检察官.并不能代理检察官执行职务(篇幅
约半页)
第四题:完完全全不会写...无参考价值XD这题我写不到一页
3.考後心得
诉讼法的成绩出乎我意料之外.一直以为应该会跟民法差不多
民法是我的罩门.所以考这样的成绩倒让我很欣慰(犹记去年只有28分...)
李源老师说的没错.国文真的很重要
不过我以前国文的作文都只有26~28分左右.这次到30分要谢谢默默帮我的安东尼老师
检讨完後继续上路拼下一年...XD
因为我设定的全职(目前只有打工.一天约3小时)的停损点是最後一年了
大家一起加油!!!!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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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 Blue-
*~做最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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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51.109
1F:推 littleeye:今年诉讼法我好挫败 去年没读完39 今年读完+笔记40... 10/11 11:47
2F:推 whitea26:考得不错啊~~再加油 ....我也觉得国文很重要 !! 10/11 12:16
3F:推 Snoopy1949:你写的好认真唷 XD 10/11 12:17
4F:推 bsb751212:真的要当最後一次考才行 不然心态会不够积极 祝金榜 10/11 14:30
5F:推 apple366:一起为明年加油^^ 祝金榜~~~ 10/11 19:10
6F:→ tingabc:哈哈 希望明年是来PO上榜文>"< 10/11 21:05
7F:推 coke90511:老朋友 只能给你说加油了! 10/11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