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公告] 版规10补充修正。
时间Sun Jul 1 00:40:54 2012
┌─────────────────────────────────────┐
│ 文章代码(AID):
#1FvqeWnv (Examination) [ptt.cc] [公告] agogoa案,结案。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340557856.A.C7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30 Ptt币 │
└─────────────────────────────────────┘
●17996 ! 1 6/25 P55555 □ [公告] agogoa案,结案。
依照该案之精神,将版规10补充规定更为详细,避免以後之争端徒生。
-------------------------------
10.板上禁止公开他人资讯及文字恐吓威胁他人,违者水桶十年和劣文*1。
(公布他人资讯,当事人应来信证明,该资讯确为当事人实际之资讯。如非当事人实际
之资讯,仅为造谣应引用版规2处断。)
修正如下:
10.文章内文字能够辨识出当事人帐号为资讯。该资讯不以当事人是否曾
经自行公布或是能否辨识出帐号使用者现实生活之人为限。
当行为人故意公开、公布和利用他人资料时,藉由公开他人资讯之行
为,诋毁、贬抑和攻击当事人,而造成当事人之困扰。如该资料确为
当事人所有,经当事人申诉证明後,行为人违反当然版规10之规定。
违者应处以水桶十年和劣文*1。
其余版规有小部分修正,请板众详阅置底板规文後在行发文
公告後立即生效施行。
--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
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为而刚愎自用,
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1.16.50
1F:推 kimyuan:嗯 07/01 01:09
2F:→ Kinght:要等3天吗? 07/01 01:18
※ 编辑: P55555 来自: 220.131.16.50 (07/01 01:21)
3F:嘘 ameko34:攻击谩骂只是警告一支 公开资讯水桶10年 你觉得符合罪责 07/01 06:50
4F:→ ameko34:相当原则吗 还有板规难道是你一个人说改就改爱怎麽订就怎 07/01 06:51
5F:→ ameko34:麽订 难道不用提付版友讨论吗 不觉得自己独裁吗 07/01 06:52
6F:→ ameko34:国考版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07/01 06:54
7F:推 DickMartin:版主英明 快Q我 07/01 07:25
8F:推 etnba:被罚就被罚~再开帐号就好了~虽然有点独裁,但觉得人生应该把 07/01 07:44
9F:→ etnba:时间花在更有意义的事上面,当然,意义每个人的定义不同@@ 07/01 07:45
10F:→ fjuqboy:不然你选到再改就好了 07/01 07:57
11F:嘘 missbaby:10年? 你法官? 07/01 08:03
12F:→ missbaby:30几岁又只有五专肄业 你法条看不懂来请教我好了 XD 07/01 08:04
13F:→ ezmantalk:我觉得很绕口 而且「绝对刑」的概念相对於其它违规事项 07/01 08:11
14F:→ ezmantalk:似乎才有比例的问题 而且订十年和永久水桶并没有什麽差 07/01 08:12
15F:→ ezmantalk:在版规中 只有闹版等级为十年 但闹版等级应该是影响版面 07/01 08:15
16F:→ ezmantalk:的情形 另外版规十和版规二的区分所谓情绪性字眼攻击他 07/01 08:16
17F:→ ezmantalk:人的分界看起来有区别 但执行上会有这次事件的差别 07/01 08:16
18F:→ ezmantalk:可以直接用行为人籍由公开资讯.....而且本项违规的另一 07/01 08:21
19F:→ ezmantalk:要件为当事人要感到困扰 也就是非抽象危险而且具体危险 07/01 08:22
20F:→ furuuchi:那, 报分数被莫名奇妙的酸文挑衅, 这件事该怎麽说? 07/01 09:47
21F:→ furuuchi:无所谓? 07/01 09:48
22F:→ furuuchi:反正就是不干我的事, 这种心态. 07/01 09:50
23F:嘘 helijuju:板规说改就改 真独裁 MJ明明也有错 不酸人会被公开吗 07/01 09:53
24F:→ helijuju:自以为公正 却实在是不公正 这件事明明就过去就好 07/01 09:54
25F:→ furuuchi:桶了A 10年, 於法有据, 就算挟怨报复, 他也怪不得人, 07/01 09:56
26F:→ furuuchi:但是, 酸文挑衅的呢? 07/01 09:56
27F:→ furuuchi:是否有公正地处理? 07/01 09:59
28F:推 Kinght:这条是不告不理吗? 07/01 11:09
29F:推 srhgnj:是看心情 07/01 12:06
30F:→ MrQAQ:原来现在制定版规还要一条一条审XD推选人组成法规委员会如何 07/01 12:22
31F:嘘 frog566:独裁+一言堂 07/01 13:43
32F:嘘 nel624:桶ag十年已是不当 酸文挑衅者却未有任何处置 又是不当 07/02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