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un0818 (i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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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司特四等书记官上榜心得
时间Fri Oct 22 21:26:23 2010
一.成绩:
国文:65 (申:49 选:16)
三合一:74
民法:65
刑法:65
诉讼法:43
法院组织法:60
总平均:62
录取分数:59.83
二.背景与考试历程:
某国立大学法律系所毕业,在98年就报考过一次当练笔,今年「幸运」的
应届考上。真正开始准备是在大四这年,曾经困惑於是否该补习或者购买
函授教材,後来还是决定靠自修,於是购买了补习班出版的国考书籍来看
。但因大四时仍外务过多,於考前4个月左右,常常好几天甚至长达两周
都无时间碰书,加上自己喜欢在宿舍念,自制能力又差,所以常念到一半
便受到电脑的诱惑而分心,而因此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说实话自己花
在读书的时间并不多,大概4小时左右吧。
在考完後,因知道答题有不少瑕疵或法条背诵有错误,且诉讼法这科差不
多都是用掰的,所以总觉得不会被录取,连放榜日期也并未去注意,在得知
自己上榜前,总是会深深的後悔自己没有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准备考试,对未
来更是旁徨,甚至考虑服役时自愿留营来赚钱,等退伍时在准备国考。在收
到考选部通知录取的简讯时还一度以为是诈骗集团,因从未对上榜抱有任何
希望,收到成绩单後还真的吓了一跳。
三.准备方法:
(一).国文:
1.选择题:
买林嵩的国文测验强效读本来看,偶尔专业科目念烦了就翻一下,多练习书里
头的题目,大致上就可以了。
2.公文:
公文的部分,因为在学校的时候有修老师所开的公文课,所以基本的写法大致
都会了,找各个国家考试的历届考题来练习。
3.作文:
这部分我是没花额外的时间准备,就考试当天硬上了….。
(二)三合一:
1.法绪、宪法:
买了伊藤的法学绪论(彩色版的那本),伊藤的这本里面有许多的题目,花时间
把题目做过一次,把自己做错的题目圈起来,考前在看过一次,应该就足以应
付了。
2.英文:
买了尤登煌+尤铭煌的英文来看。自己的英文底子十分薄弱,所以没有多花时间
在这上头,多练习书中所附的历届考题,提升点对题目的敏锐度。
(三)刑法:
买了张捷的刑法总则例题演练以及乐瑜的刑法分则。重点是熟读总则,分则部
分就挑重点看就好(比如杀人、伤害、强盗、窃盗、性交等等)。会将比较容易
混淆跟重要的观念或学说等等记在笔记上,考前冲刺时就只阅读自己所做的笔
记。
(四)民法:
买了廖毅的民总、凌子邑的债总、李致斐的物权和林青松的身分法来看。其实自
己只准备好民总、债总和身分法,物权因修法过多,所以只有翻翻法条注意修法
内容而已。
(五)诉讼法:
1.民事诉讼法:买了何臻的民事诉讼法金钥,因为自己民诉底子很差,所以没花
太多时间在上面,仅看了国考较青睐的部分(如送达),其他部分
就都舍弃没碰。
2.刑事讼诉法:买了邢浩南的刑事诉讼法,如同民诉,也是仅挑国考较青睐的部
分(如强制处分、证据)来看,其他的如上诉、非常上诉那些就都
跳过了。
(六)法院组织法:
没买书,仅将历届考古题都蒐集起来读,以及在网路上去找相关的资源来看,
重点我觉得是要把法条都背熟,且出题方式大抵都千篇一律了。
四.考试技巧:
其实真的要认识到考国考不是在作学问,就算你将整本书啃的滚瓜烂熟,但考试
时写不出来,或者词不达意,那也无法得到高分,所以考试的技巧就十分重要了
,就算是不会写,也要会掰,像这次的诉讼法,只有一题有把握而已,其他的甚
至连读都没读过,但还是硬掰了七页。字尽量写的大一点,让排版好看一些。
举刑法来说,其实写答案都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掌握好一定可以拿到基本分。
Q.甲拿刀刺乙,论甲的刑责?
Ans:一.甲拿刀刺乙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第271条第一项杀人罪。
(一)构成要件:甲明知拿刀刺乙可能导致乙死亡,而仍为之。若无甲拿刀刺
乙的行为则乙不会死亡,且乙之死亡结果可归责於甲。甲的
行为该当刑法第271条第一项之杀人罪。
(二)违法性与罪责:别无任何阻却违法事由,且甲具罪责。
二.甲拿刀刺乙的行为构成刑法第271条第一项杀人罪。
分析格式大概是这样:
一.下标题
(一)构成要件:先主观後客观,在讨论因果关系与归责。
(二)违法性与罪责:除非有阻却违法、罪责事由外,皆简单带过。
二.下结论
其实写法有百百种,只要逻辑顺即可,只要找到自己最顺的写法就好,我是去看
了各个考试答案来整理出自己的写法,在整理时是用非常笨的方法,将答案用手
写的写在笔记本上,抄多了各家的回答技巧,就会知道要如何写了。
在回答问题时,记得一定要抓到题目的重点来回答,千万不要答非所问,那麽将
会很惨...。看过题目後,先在脑海里简单run过一次排版要怎麽编排,再开始下
笔。
至法条的部分,我是有去背诵的,将一些重要的法条塞进脑子里,而一些重要的
实务见解也会去记下来,当然如果在写答案时无十分把握,就不要硬写条文,刑
法第271条杀人罪,假如忘记条号,那就写杀人罪即可。
五.感想
能上榜真的是十分意外,虽然不否认自己也有认真准备过,但也知道自己并没有
花太多的时间在上面,有许多比我认真的朋友却落榜,真的觉得自己十分幸运。
自己没有补习,所以许多资料都需要自己去收集,这也浪费了我许多时间,但我
觉得自己亲手收集、整理,反而更能让自己有印象。
平时就有认养贫童,假日会去做福田志工,觉得要多做好事,累积福报,这次能
录取相信也是老天保佑。
希望我的经验能给正在准备国考的各位一点帮助,也祝各位早日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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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167.203
1F:推 kimuratakuya:恭喜! 10/22 21:30
2F:推 ttc:恭喜!也推你感想最後一段「多做好事,累积福报」 10/22 21:31
3F:推 wangtime:刑法略懂怎麽下笔 谢啦 恭喜~ 10/22 22:06
4F:推 clwspurs:不好意思有疑问~构成要件怎麽会是先主观再客观? 10/22 23:02
5F:→ clwspurs:如果是未遂犯就是先主後客没问题~ 10/22 23:04
6F:→ clwspurs:小弟也是在准备司特~刚好看到有疑问处~有说错不吝指正! 10/22 23:06
7F:→ clwspurs:谢谢~~ 10/22 23:08
8F:推 leegirl:很实用的分享~谢谢!! 10/22 23:24
9F:→ ichun0818:回c大~这答题模式是我习惯使用的,不代表是对的,在方律 10/22 23:36
10F:→ ichun0818:师的刑法总则就有写各个犯罪审查结构表,但我是观察一些 10/22 23:37
11F:→ ichun0818:答题范例不会完全遵照这种审查结构去做答,我是去整理後 10/22 23:38
12F:→ ichun0818:得出这种写法的。可能不是正确的审查方式,但是在考试上 10/22 23:41
13F:→ ichun0818:我是觉得还满好用的= =... 10/22 23:42
14F:推 vlckcy:原PO是帅哥!!! 学妹友情推~ 10/22 23:50
15F:推 allsmileys:我也推感想最後一段!! 10/23 00:11
16F:推 mojay0113:原PO是帅哥!!! 同学友情推XD 10/23 00:29
17F:推 graperson:帅爆了 10/23 02:01
18F:推 clwspurs:嗯~谢谢喔!我会像你看齐的!也恭喜你考上喔! 10/23 11:34
19F:推 toneydouglas:宜群哥就是要互呛才会上榜啊 10/21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