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tyli (幸福源於知足)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心得] 98司律心得(一)
时间Fri Nov 27 14:00:36 2009
帮某双榜者代PO 以下以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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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lighthouse令人感动的大作後,我的故事实在太平凡无奇,叙述我的国考历程与学习
法律的感想。今年是我第二次考司法官、第一次考律师。
人生是不公平的,我想。我只能说,我的家庭背景并非大富大贵,住在30年的小公寓中,
父母亲的薪水也仅能够自给自足,但却让我当伸手牌当了32年,追逐自己的梦想,至今年
8月国考考完後才刚开始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所以到这把年纪还能安稳的当全职考生,我
想这绝对是我这种好命之人有机会考上的最大原因之一。
我也是转换跑道者,86年大学联考(和lighthouse大同年),当时虽可填牙医系但却选填了
被捧上天的生命科学系(真靠北,如今拼死拼活考上司法官,3年後,月入顶多10万,我念
牙医的同学已经爽爽的月入30万了,只能安慰自己,薪水不是你活在这世上唯一的衡量价
值XD),大学毕业後,考上一个在国内生医方面也算名列前矛的研究所。在实验室呆了两
年後,我不断问自己,我想做实验吗?我能做实验吗? 要走学术还是进入生技产业? 要
留在国内还是出国拿phD? 要重考大学联考拼医科吗? 想了很久,想不出所以然来,还
是先去当兵吧,有空再想。
在海军陆战队当预官,虽没有特别痛苦,但也不是什麽快乐的经验。从旁观观察一下同学
都在干什麽吧,要当兵的男同学跟我一样,在军中休养生息。不用当兵的女同学们,几乎
都去念博士班了,只是有的留在国内,有的前进国外。
茫茫然,一直到了退伍之後,还是一事无成。好吧,公职这麽夯,做事或许我不会,但从
小到大考试对我来说是相对简单的事,那就考公职好了。很幸运的,考上检察事务官。进
入法训所受训後,又幸运考上科法所,保留检事官受训资格,回到学校念书(呼应前文,
家里继续支持让我当伸手牌,我才有念书的机会)。在这两年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体会
到,法律也是一门专业,需要训练正确解释法律与适用法律的能力,并培养对人的关怀与
同理心,这种能力绝非补习班所训练的考试实力能代替(但国考某个程度只能测到考试实
力)。
因为我在进学校念法律前,就已经透过补习班考上检事官,所以有这种感触。
例如:考刑诉时,大家都很爱屁一句话,「刑事诉讼目的在发现真实且保障人权,禁止不
计代价、不问是非、不择手段的发现真实」,这句话我在进科法所前已经在考卷上写到滚
瓜烂熟,也在国考拿到不错的刑诉成绩。但直到上了王兆鹏老师的刑诉,我才知道,原来
我从来都不知道什麽叫保障人权!我只会考试解答,但法条背後的精神,是否在实务上有
真正被贯彻,还是流於实务便宜的解释、运用,我从来都不知道。这是我一点小小的感触
,考试制度真的有其限制与缺陷在,司法实务工作者需要某个程度的法学教育(不论是旁
听、或是学分),我觉得是无庸置疑的。只是制度该怎麽设计,又是一个太宏观、牵涉太
广的问题,小弟在此无法提出任何有意义的建议。
在科法所内,有着好多好多课堂上的讨论与冲击。
「没学法律的人听不懂啦!」这又是我与詹森林老师在讨论问题时,对我冲击最大的一句
话。犹记债总下课後,与老师在讨论「违反附随义务可以解约吗?」这个可能会出现在「
考卷中的问题」,所以我想知道「考卷上的答案」该怎麽写。 最高法院常常说不行,但
是类似案例却可以用瑕疵担保解约。詹老师说,这两种案例明明看起来就一样,为什麽用
违反附随义务不让原告解约,原告主张瑕疵担保就可以解约。这样操作法条太没道理、太
技术性了,没念法律的人听不懂啦。(当然这可能也牵涉到原告诉讼标的之问题,但我相
信邱老师一定也会跳出来说,旧说加上没有强迫法官阐明义务只是让人民抱着棉被哭哭而
已,忘记了人民才是诉讼的主体、程序的主体!)我才惊觉到,我太拘泥於想要「正确」
拿到分数的答案,但其实却忘记了法律制度的背後,都有其立法意旨要贯彻,相互冲突的
法律解释,有时仅为立法疏漏或立法怠惰!必须靠着比立法者更聪明的司法者去解决问题
,这才是学习法律应有的态度。
总结一句话,法律所欲处理的社会生活事实复杂万千,没有人能各种技艺、社会经验全面
都懂,任何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之人,都要有愿意学习的精神。强求司法官来源多元化,并
不是治根治本之道,重点是如何精进裁判品质,给予司法者更多武器或工具,并建立合理
的评监及淘汰机制,才是王道。否则纵然每个法官都是会计师又怎样,遇到内线交易就真
的比较会判吗?若是摆烂乱判不想认定你又能如何?像我纵使念过生物技术方面课程,也
仅仅比其他人多了解这一项知识背景而已,财经、医疗、土木、电子、通讯等等太多太多
的知识,我一样不了解阿,其实与大多数司法工作者,并没有什麽不同(拜托!全世界的
知识那麽多,只比别人多了解那万分之一的程度,有什麽差别)。所以当我踏入科法所的
那天,我就下定决心,若我要从事司法实务工作,我要将我的法律程度锻练到让别人分不
出来我到底跟一般受过完整法学训练的学生有什麽不一样,因为这才是最根本的基础。跨
领域从来不该是一个优势,他只是一个机缘让你在刚好遇到相关背景的案件时,有着比别
人更快搭起法律与其他知识的桥梁罢了。若连法律都学不好,只打着双领域的招牌来从事
司法实务工作,我觉得只是制造更多灾难与笑话而已。
好吧,前面都没八卦,只是心得废文,说不定会有人嘘文:
多想两秒钟,你可以不用发废文。
给小弟一个扳回的机会,下一篇我想谈谈有关考试实力及技巧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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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1
1F:推 blackb:你确定之後学的就算是保障人权吗~科科~ 11/27 14:05
2F:推 fong6033:一楼多想两秒你,你可以不用推文 11/27 14:06
3F:推 Stanley0928:推 11/27 14:13
4F:推 blackb:想了三秒还是推。 11/27 14:14
5F:推 xianyu:想了五秒 手滑了半秒 更!! 还是推!! 11/27 14:17
6F:→ xianyu:蛮认同你的观点 很多司法实务上 尤其审判过程中 还需要很多 11/27 14:18
7F:→ xianyu:更种不同领域的知识!法官本来就也不是神 哪能期待他什麽都 11/27 14:20
8F:→ xianyu:懂 都能通盘理解 若是遇到同质性低的案件 没有接触过类型的 11/27 14:21
9F:→ xianyu:的事实按例 身为审判者更加需要有精进学习的精神!! 或者 11/27 14:22
10F:→ xianyu:近一步言 应该说范围更我们法律人本来就该更加努力学习知识 11/27 14:23
11F:→ xianyu:别让他人觉得我们是仅懂操作法条 受困象牙塔的法匠~共勉之~ 11/27 14:24
12F:推 leooooo:大推此篇如此中肯的心得文! 11/27 14:30
13F:推 myprettygirl:哀~想当年生科真是捧上天,但现在... 11/27 14:38
14F:推 MarioPuzo:医牙热门其来有自呀... 11/27 14:46
15F:推 Fideism:那几年还真的不少三类成绩优秀的学生被骗去念生科的:P 11/27 15:50
16F:→ Fideism:现在可能有 往事不堪回首 或被骗 的淡淡哀伤 11/27 15:50
17F:推 AntiMonday:医牙没去念 把热情集中在法 也算是不错了 11/27 16:26
18F:推 seagal:我知道你是谁喔 黑黑 恭喜恭喜 以後靠你罩小弟 11/27 16:28
19F:→ seagal:另外 希望以後您可以当医事专庭的法官喔 结合法律与生医 11/27 16:29
20F:→ seagal:像八卦板 Law板讨论的维他命B1杀人的例子 希望在您手上 11/27 16:30
21F:→ seagal:判得更好 11/27 16:30
22F:推 galaB:我也知道他是谁,但他要我不能说,否则要灭我的口。。。哭哭 11/27 16:50
23F:推 arthur4:这不会是大嫂团带po的吧? 11/27 18:53
24F:推 potatola:ㄎㄎ~ 我也知道他是谁 楼上超强的 哈! 11/27 22:27
25F:推 blackness:我也知道他是谁 认真的强者! 11/28 00:39
26F:推 mvb:这个作者不是常出现在国考版吗? 11/28 00:41
27F:推 mymymymymymy:哪来那麽多大嫂团啦(╯‵O′)╯~ ╧╧ 11/28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