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applered (忍耐.准备.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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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司法官训练(所)期间,於他处进修的四个问题
时间Tue May 30 12:14:01 2006
※ 引述《uncorrupt (uncorrupt)》之铭言:
: ※ 引述《loveapplered (忍耐.准备.等待)》之铭言:
: http://www.tw.org/newwaves//54/2-4.html的最後一段有色字部份:
: (四)理论与实务须受同等重视:套句民事研讨会陈荣宗教授之开场
: 白:『依照惯例,开始各说各话…』,令人会心一笑,亦道出目前
: 实务界看法与理论学说之不相容性。事实上,就司训所第四十期共
: 一百九十八位准司法官,其中硕士者十九人,就读研究所者七十人1
: 4,由於受训之规定,未取得硕士学位者恐亦无法完成硕士学业,换
: 言之,必须在走入实务界或学术研究间二者择一,相信这是多数法
: 律系所学生必经之抉择,再加上若有经济压力,尽快考上国家考试
: 乃成「多数说』。学术理论之灌溉耕耘非一朝一夕,若不能让此二
: 领域立於相等受重视之评价地位,其拉扯角力存在,将使法学教育
: 失衡。不过,这是整体法律领域心态问题,必须,慢慢扭转。是否
: 考虑至少让已考取国家考试与研究所者,能二者兼备,如此一来,
: 让实务经验藉由学说理论,更活泼、更兼顾法律条文所未能达到之
: 人民权利保障理想,亦是思考改革法学教育之所在。(作者为国立
: 台湾海洋大学法律研究所所长)
:
:
: 不好意思再问你二个问题,
: 一,
: 文中言:就读研究所者七十人,再看前句:其中硕士者十九人,
: 应可推敲那十九人为「完成学位者」,而那七十人似应指「现就
: 读但未完成学位者」。还是有其它解释?
您知道这篇文章中第二点第五行所提到的"...且依照规定,除现役军人外,
均不得申请延训...."的旧规定吧?所以以前如果正在念研所时接到受训通
知,势必要放弃研所。因此,那七十人的确是未完成学位者。文末把这数字
引出来也正是要说明这种二择一的窘境。
: 二,
: 如果没有其它解释,文中有七十位现正於司训所受训又就读研究
: 所者,不是很明显的有问题(违反规范)吗?还是说,以前可以
: ,现在不行?(该注:八十九年)
以前不行。现在也不行同时受训与就学。只是现在可以保留受训资格。
我重申一下,我不是很确定不能边受训边念研所,不过1.从司训规则上来
看这是禁止的2.我也没听过有人边就学边受训3.如果可以的话就不会发生
以前学长姐必须二择一的窘境.所以我认为应该是没办法这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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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ncorrupt:这样我了解了。 05/30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