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xs (三大法人卖超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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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政治大学公共行政及企业管理教育中心学分班
时间Fri Oct 14 20:23:00 2005
一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正确答案:後者!)
见「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第五条第二款」自明。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专科以
上学校相当科、系、组、所毕业,领有毕业证书,并曾修习民法、
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民事诉讼法、非讼事
件法、仲裁法、公证法、强制执行法、破产法、国际私法、刑法、
少年事件处理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行政法、证券交易法、土
地法、租税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财产权法、着作权法、专利法、
商标法、消费者保护法、社会福利法、劳工法或劳动法、环境法、
国际公法、国际贸易法、英美契约法、英美侵权行为法、法理学、
法学方法论等学科至少七科,每学科至多采计三学分,合计二十学
分以上,其中须包括民法、刑法、
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有证
明文件者。
二 民法只要修习总则、债总即可?(正确答案:是的!)
见「九十四年律师、会计师、社工师、民间公证人、不动产估计师简章附件」自明。
(一)予以采认案例:
1.民法总则与债编总论
2.民法总则与其它编二编以上(注意:亲属、继承二编合修只算一编)
3.债编总论与其它编二编以上(注意:亲属、继承二编合修只算一编)
4.民法专题研究
(二)不予采认案例:
1.民法概要与民法问题研究
2.民法概要
3.民法总则与债编各论
(三)小结:
1.大学或研究所只修过民法概要,等於没修过民法。
2.要以民法三编以上修习成绩投考者,定非「民法总则与债编总论」此情。
3.修习债各,不等於任何一编。
4.用进阶课程或同名课程来抵民法或刑法,是最简便的。但课要签的到。
如本例的民法专题研究。
(四)其它科采认案例,请参简章的附件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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