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es (一尾鱼)
看板EuropeanCar
标题[讨论] 关於柠檬车法案
时间Thu Jun 3 18:23:39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2/128/26p6n.html
购车有保障 立委催生柠檬车法
更新日期:2010/06/02 00:07 【记者许志煌/台北报导】
立委蒋乃辛昨(一日)要求行政院参考欧美国家订定「柠檬车法」,规定交车後一百八十
日或三万公里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的瑕庛,或者维修多次仍然无法解决,购车民众
可要求厂商无条件退款或更换新车。
蒋乃辛、潘维刚、徐耀昌、陈秀卿等三十六位委员昨天连署临时提案指出,近日选民反应
,有关商品有瑕疵可退换货,但汽车「新车屡修不复,保固期内瑕疵不断」,却不能退货
换车?同时消基会调查国内业者发现,八成业者规定三十天内发生重大瑕疵,需经检修二
到三次而未修复才可解约退款或更换新车,但消费者团体与专家表示三十天的时间根本不
够。
蒋乃辛表示,消基会从去年至今年四月止,共接获四十四件汽车「新车屡修不复,保固期
内瑕疵不断」的申诉案件,平均一个月就有近三件申诉案发生,有人油门暴冲、底盘生锈
,业者仅提供保养而不愿更换新车,还有人已修了十次都修不好,而这些都是发生在保固
期内的新车。
他举例说明,美国各州都拥有一部专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柠檬法」
(LemonLaw)。柠檬是一种又酸又苦的水果,人们把不争气和问题多的新汽车称为柠檬车
(LemonCar),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也就被称为「柠檬法」。
蒋乃辛表示,据他了解,消费者买了「柠檬车」,就有权利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商要求退
车或者换新车。消费者如果选择了退车,生产厂家还应退还消费者购车的全部车价、购置
税、修车费用以及有关的财务支出;消费者要是选择了换车,生产厂家还应退还消费者的
修车费用。
因此,基於保障消费者权益,蒋乃辛等委员乃要求行政院仿照先进国家订定「柠檬车法」
,具体规定交车後一百八十日或三万公里(视何者先到期)期间,若发生发生「严重影响安
全的瑕庛,至少二次以上的维修仍无法解决者」、「非严重影响安全的瑕疵,至少四次以
上的维修仍无法解决者」、「期间内因回厂维修致使无法使用的天数累积达三十天以上者
」,买主可要求厂商无条件退款或者是要求更换新车
这是个好消息!希望这个法案可以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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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引擎转速越高离正妹的距离越远
一个车手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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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137.201.23
1F:推 GianniJiang:以台湾政客和财团高层的亲密程度,我不相信法案会过关 06/03 22:53
2F:→ GianniJiang:不过我还是期待着通过法案的奇蹟出现! 06/03 22:54
3F:推 ClayCh:真的是要等奇蹟了.. 06/03 23:00
4F:推 LLINcy:忍部住要推一楼 06/03 23:36
5F:推 jsstudio:通过之後 车商会透过调高车价来摊提未来可能面对的损失 06/04 00:18
6F:→ whc760123:选票时间到了出来骗一骗就好 还是跟财团靠拢才赚钱阿() 06/04 01:05
7F:推 Becque:推1F ~ 06/04 12:32
8F:→ alurel:董: 我们和当权政府关系如胶似漆 06/04 14:33
9F:推 mrma:要选举了很难说 ,但是就算过了一定会有漏洞给车商钻 06/05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