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gen (Time)
看板Espannol
标题观光签证
时间Sun Jul 6 22:26:52 2008
上个星期去商务办事处办签证 发现规则改了一些
签证费也从我学生时1050一路涨到现在的2720
不过签证下来的时间 也从以前的8天缩短到现在的3天
西班牙商务办事处
台北市民生东路三段49号10楼B1 电话 25184901
申请西班牙入境签证须知
短期申根应备文件
1.护照正本及影本一份。(护照效期:需超过签证效期三个月以上;
半年内更新护照者,请加附旧护照或出入境证明。)
2.填具申请表,必须本人亲自签名(签名同护照且不可涂改),并请
贴妥最近六个月照片一张(限正面彩色白底);有工作者请附上
名片或在职证明。
3.英文订位纪录一份或机票影本一份。(注意:若订位纪录非西班牙
进出,请加附简易行程表,标明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以英文
填写,一页即可)
4.身份证影本一份。(若申请人未满18岁,无身份证者;请以户口名
簿正、影本一份或户籍誊本正本一份代替。)
5.旅馆订房资料或连络人邀请函(注明详细地址、电话)以及连络
人证件影本。
停留31~90天者,需加附下列文件:
a.财力证明:申请人之储金簿或定存存单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正本
及影本一份)依照申请人停留的时间,需备妥每日2500元台币的存款
;若由保证人出示财力文件,需提供亲属保证函及身分证影本。
b.解释说明函:请以西班牙文或英文书写,并依照个人实际情况说明
申请人之身份、职业、旅游目的、拜访国家及停留时间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领件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费 用:NT$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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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193.196
1F:→ delf:已收录至 07/07 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