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tz1552 (腹有诗书气自豪)
看板Equestrian
标题[公告] Equestrian板板规 v.1.1
时间Tue Aug 17 05:18:46 2021
赛马暨马术板板规 v.1.2
第零章 Equestrian相关看板群功能说明
BoardCourt[板务法庭]:受理群组长须回避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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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Sports[国家体育场群组]:受理小组判决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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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General[其他小组]:受理马术板判决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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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uestrian[马术]:赛马暨马术运动板,板主受理信件检举、申诉
第一章 创板宗旨
1-1 提供所有喜爱赛马或马术运动的同好一个地方,发表与讨论任何赛马与马术
运动的相关衍生议题。
1-2 请本板使用者遵守本板板规、运动小组组规、国家体育场群组组规、批踢踢
实业坊站规及中华民国法律。
第二章 组织章程与板务权责
2-1
〔Equestrian〕
Ⅰ 本板始於2021年八月,为普遍级看板。
2-2
〔板主〕
Ⅰ 板主之权责为维持看板正常运作、依照板规处理违规事项、修订板规、
管理。
Ⅱ 板主须依板规行政,并得独立行政。
Ⅲ 板主有判定违规与否之独立裁量权。
Ⅳ 如遇紧急情况,板主有权公告附注条例或暂行条款,效力等同板规。
惟其时效不得超过一个月。
Ⅴ 文章属下列范畴者,板主应M文保留文章。
一 与赛马或马术运动相关之原创影音、绘图、超过60行之比赛分
析、评论及非利用转图软体之ANSI创作。
二 经板友推荐之优良文章,且经板主审核通过者。
三 经检举之违规文章,而板主尚未判定或处理者。
若板主M文原因为文章违规而未处理,应推文说明M文原因。
Ⅵ 文章属下列范畴者,板主得S文并推文注明原因。
一 争议文或可能成为争议文之文章。
二 寻人启事等有急迫性或有关公益之文章。
Ⅶ 文章属下列范畴者,板主得锁文。
一 已讨论完毕之[板务]讨论串。
二 争议文经S文後仍无法控制秩序者。
若板主锁文原因为争议文,应公告说明锁文之原因及范围。
Ⅷ 本板板规之追溯期为十四日,逾期之检举板主一概不受理。
2-3
〔小板主〕
Ⅰ 小板主之权责为协助板主管理。
Ⅱ 小板主至多四名,由板主直接任命,无任期限制。
第三章 使用者规范总则
3-1 处罚以行为时板规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3-2
〔名词定义〕
Ⅰ 称赛马者,为两匹以上由骑师策骑的纯种马或标准竞赛马,在设定的
途程上进行的表演赛事,赛事种类有平地赛事、跳栏赛事、马车赛事
与耐力赛事。
Ⅱ 称马术者,为骑乘、驾驭和训练马翻越障碍等相关技能,在近代成为
一项竞技性体育运动。本板讨论之马术运动范围,暂定限於国际马术
总会认可之马术运动,即盛装舞步、障碍赛、耐力赛、三日赛、马车
竞技、西部马术、马背体操。
Ⅲ 称文章者,其内容包含标题、内文、签名档及转文内容。
一 称转文内容者,包含转文标题、转文内文、转文签名档、转文
推文。
Ⅳ 发文谓发表文章、回文谓回覆文章、转文谓转录文章。
Ⅴ 称推文者,包含推(
推)、嘘(
嘘)、加注(
→)、投票建议、编辑文章
回覆推文。
Ⅵ 称18禁者,为下列内容:
一 过於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或画面。
二 含有女性乳头、男女性下体之画面。
三 符合中华民国法律十八禁定义之内容。
Ⅶ 称看板事务者,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
Ⅷ 称看板风气者,为看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
Ⅸ 称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包含近代中华民国政策、政党、社会、公
民等议题。
3-3 处罚之种类如下:
一 直接水桶:三天、一周、两周、一个月、三个月、一年、永久水桶。
二 警告:累计警告三次者,处累计水桶一个月。
三 不处分。
3-4 板主判决时得依需求为辅助处罚,并应与 3-3之处罚合并执行,其种类如下:
一 退文。
二 删文。
3-5 违反规定而於判决前删改违规部份,使之无违规者,板主得减轻或免除其处
罚。
3-6
[加重处罚规定]
Ⅰ 违反规定而受处罚完毕,再违反同一规定者,为累犯,依本条规定加
重处罚。
Ⅱ 自水桶累计第二次起,依「该条之处罚天数」乘以「第几次违反规定」
计算水桶日数。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计达十次者,处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违规或加计累犯而处水桶六个月以上者,处永久水桶。
3-8
〔分身发言规定〕
Ⅰ 於本板受水桶处分而未执行完毕,以分身发文、回文、转文者,如经
告发,所有本尊、分身处水桶两周。
Ⅱ 於本板受水桶处分而未执行完毕,以分身发文、回文、转文、推文,
而受警告以上之处分者,为本板不受欢迎人物,连带所有本尊分身一
并永久水桶,若嗣後有其它分身於本板活动,无论是否违反板规皆处
永久水桶。
3-9
〔活动特别规定〕
Ⅰ 本板举办之活动,禁止同一人以多个分身参与。如经告发,所有本尊、
分身处剥夺该活动参与资格,且嗣後所有本尊、分身不得参与本板举
办之任何活动。
Ⅱ 於本板受3-9-Ⅰ处分,而再以其它分身参与本板举办之任何活动者,
如经告发,比照3-8-Ⅰ,所有本尊、分身处水桶两周。
Ⅲ 符合活动定义者,如本板举办之赛事竞猜活动。本板举办之乐透不在
此列。
第四章 使用者规范分则
4-1
〔无关板旨违规〕
Ⅰ 发文而文章无关板旨且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三天。
Ⅱ 回文而文章皆未达以下二款规定而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三天。
一 内文有关板旨。
二 可由内文判断与引用文章直接相关者。
Ⅲ 转文而文章无关板旨者,处水桶一周。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
关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4-2
〔洗文违规〕
Ⅰ 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者,处水桶一周。
Ⅱ 未经文章作者同意,短时间内大量推文且内容相近者,处水桶一周。
Ⅲ 短时间内大量转文且未经申请者,处水桶一周。
4-3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特定板友或现实存在之人物、马匹或群体为人身
攻击,主词不明确者,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一周。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二周。
Ⅲ 前二项之违规,对特定板友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Ⅳ 主词明确且使用负面攻击言词,情节严重者,处水桶一个月。
Ⅴ 以脏话作为发语词者,不处分。
Ⅵ 因违反法律或赛马、马术行业规范,而为或曾为各国法院或赛马、马
术管理机构判处停牌等处分,或入狱服刑之现实人物、群体,不受前
项规定保护。然负面攻击言词不得使用於相关之现实马匹。
4-4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为蓄意引战,处水桶一个月。
一 板主S争议文或者M违规文後,仍继续发表或回覆相关文章。
二 经板主判定蓄意引起争议者。
三 文章内容有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经当事人检举者。
四 多次负面攻击特定板友或群体。
五 蓄意挑起板友之间纷争者。
六 文章内容意图扰乱看板秩序者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三个月。
Ⅲ 三组以上同IP视为同使用者,若皆违规,水桶皆加重一年。
对判决不满得申诉小组暂缓执行并送帐号部查询。
4-5
〔十八禁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含十八禁内容者,处水桶三天。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一周。
4-6
〔政治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转文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者,处水桶一个月。
但讨论中华民国马术协会相关政策或转播权利相关法律,以及赛马
相关政策、法律者,不在此限。
Ⅱ 第一项之讨论,仅限定政策中明确特定政治人物、议题之合理讨论,
不得离题、提及无关之政治人物、群体、粉丝,或藉机宣扬个人政
治理念,或提到没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Ⅲ 推文而违反规定者,处水桶一周。
4-7
〔发表公告违规〕
非本板板主发表或回覆公告者,处水桶一个月。
累犯者,处永久水桶。
4-8
〔特殊文章违规〕
Ⅰ 发表广告文、问卷文、市场调查、营利性质之交易文,而未经申请
者,处水桶一个月。
Ⅱ 违反上级公告
#1QOArzZ7 (SYSOP)
Ⅲ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三个月。
┌─────────────────────────────────────┐
│ 文章代码(AID):
#1QOArzZ7 (SYSOP) [ptt.cc] [公告] 重申严禁交易法律/法令禁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
└─────────────────────────────────────┘
4-9
〔火星文违规〕
Ⅰ 发表注音文、广东话文、未满30繁体字之文章者,删文,初犯警告,
再犯者水桶三日,违规三次以上直接水桶一周。
Ⅱ 发表空白文者,处直接水桶一周,发布者文章退文。
Ⅲ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两周。
4-10
〔抄袭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抄袭或擅改他人创作者,经当事人检举并举证後,
处水桶一周。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经当事人检举并举证後,处水桶二周。
4-11
〔删除推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而未经当事人同意删除或修改推文者,处水桶一周。
但其推文违规者,不在此限。
Ⅱ 转文而未经当事人同意修改转文推文者,处水桶一周。
但得迳行删除之。
4-12
〔公布个资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公布包含下列个人资料者,处水桶一个月。
一 私人信件。
二 私人言论。
三 其它个人资料。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三个月。
4-13
〔转文违规〕
Ⅰ 未经文章作者同意而转录文章至本板者,处水桶一周。
Ⅱ 转录他人文章至本板而未注明出处者,处水桶一周。
Ⅲ 转录本板受水桶中之使用者之文章至本板,处水桶一周。
4-14
〔上位法违规〕
发文、回文、推文、转文违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视情况处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一 运动小组小组规。
二 国家体育场群组群组规。
三 台大批踢踢实业坊站规。
四 中华民国现行法规。
五 其它上位法。
4-15
〔特殊重大违规〕
有下列之情事者,为特殊重大违规,处永久水桶并退文。
一 张贴张爸文、成大狗博士文、王浩宇平台者。
二 贴出有毒或损害他人电脑之连结或档案者。
三 张贴商业网站之连结。利用板友之好奇点击心态,
赚取点击连结之广告收入者。
第五章 检举、申诉流程
5-1
〔检举流程〕
Ⅰ 使用者检举违规,应以站内信向板主检举。
Ⅱ 检举成案後,板主应处理,并回信判决结果。
Ⅲ 若判决违规确定,板主应於本板公告判决结果并执行。
5-2
〔申诉流程〕
Ⅰ 若当事人对於板主之判决不服,应以站内信向板主申诉方成案。
Ⅱ 申诉成案後,板主应重新检视判决,回信并於原公告下推文申诉结果。
Ⅲ 若当事人仍不服申诉结果,则应依规定依序至CourtGeneral[其他小组]、
CourtSports[国家体育场群组]、 BoardCourt[板务法庭],以[申诉]
分类申诉方成案。
Ⅳ 板主应依照小组长、群组长或板务站长之申诉结果进行处理。
5-3 基於急难互助原则,与生命危险相关之求助文可直接张贴於看板。
板主应S文表示重要,且禁止回文,回文者不公告删除。
第六章 板规增修相关规定
6-1
〔板规之增修权〕
Ⅰ 板主有权增加、删除或修改板规。
Ⅱ 板友有权提出板规修改之讨论案,应依7-1之规定办理。
6-2 板规之增加、删除或修改需於修改後於本板公告,并标注修改内容。
6-3
〔板规修改过渡期〕
Ⅰ 若同时修改复数条板规,需提供至少两周之宣导期,期间违规得从轻
处理。
Ⅱ 若板规之修改幅度大於四分之一,板主於公告前需自行试运行一个月,
确保板规之逻辑无误且可执行後方可公告。
第七章 使用者板务讨论
7-1
〔板务讨论之连署〕
Ⅰ 使用者可於本板以专用分类[板务]发文讨论看板事务并至该文推文附
议。
若附议人数於两周内达到十五人以上,板主应受理该决议。
Ⅱ 一年内曾有相同或相似议题於本板讨论,板主将不予受理。
7-2
〔板务讨论之结果〕
Ⅰ 板主针对议题讨论之结果,应公告板主决议或举办投票。
Ⅱ 举办投票时,板主应依投票结果行政,投票率不得低於投票举办当下
看板人数五分之一,否则视为无效,并依7-1-Ⅱ办理。
第八章 发文种类
8-1
〔可选择之发文种类〕
Ⅰ [赛马]:欧美、日本、香港、澳洲等地之赛马盛事。
不可早於比赛三日前发布。
Ⅱ [马术]:国际马术总会与奥林匹克委员会认可之马术赛事。
不可早於比赛三日前发布。
Ⅲ [史实]:与赛马或马术运动相关的史实。
马匹、赛事、骑师、骑手、练马师、马主之介绍皆属此类。
Ⅳ [新闻]:Racing Post、Netkeiba 等国内外媒体发布之新闻。
香港赛马会发布之通稿亦属此类。
Ⅴ [情报]:赛事转播、马匹报名等情报。
Ⅵ [聊天]:与赛马或马术运动相关,但非属上列各项种类之讨论。
Ⅶ [板务]:对於看板事务之建议。
Ⅷ [创作]:赛事或马匹相关之图文创作。
8-2
〔未能选择但可增加之发文种类〕
Ⅰ [发钱]:赛事或其它相关庆贺事项之发钱。
8-3
〔板主管理之发文种类〕
Ⅰ [公告]:本板事务重要公告。
Ⅱ 置底闲聊文:以 [聊天] 分类并注明为置底闲聊文标题之文章。
8-4 如所发文章不符合以上种类,得自行增加种类,惟以二字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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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etz1552 (36.239.212.141 台湾), 12/06/2021 00: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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