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athy (吗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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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美加边境新协议堵漏洞 加移民难钻空子
时间Thu Dec 8 14:46: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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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周三(12月7日),加拿大
和美国签署边境协议,加拿大移民律师认为,未来一旦双方共享过境旅客信息,有助加拿
大政府弥补目前无法掌握加国居民离境记录的不足,使得那些企图谎报实际居住时间的加
拿大永久居民,或在境外领取老人金(OAS)、就业保险金(EI),以及享受医疗保险的
加拿大公民很难遁形。 目前,加拿大政府没有纪录从陆路海关离境的人士,但依据美加
边境新协议,双方可共享过境资料,美国国土安全部会把离开加拿大旅客的资料传送给加
拿大政府,而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也会把自陆路离开美国的旅客资料传给美国。
加拿大移民律师柯兰(Richard Kurland)对《大纪元》表示,这个边境协议实施後,人
们想隐瞒不在加拿大的日子就很难了。他说:「如果认为能对政府隐瞒你不在加拿大的日
子,需要有新的计画。」
目前为止,对於加拿大永久居民来说,要保住这个身份,需要在过去5年内,有2年时间身
在加拿大境内,且在申请公民前,必须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後4年中住满3年。他表示
,有了细节的过境记录後,在美国所呆的每一天都会算作不在加拿大的日子,这个记录对
永久居民身份,以及何时可以成为加拿大公民会有影响。
从加拿大政府领取普通失业金(EI)的人士,在离境後不能领取,如果被查出没有通知人
力资源部而离开加拿大,EI款项必须全额退回,而且会被罚款。
对於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来说,他们需要随时可以去工作。柯兰说:「他们如果不在加拿
大的话,就很难说明这一点。」他补充道,领取社会福利金的人,也会遇到同样问题。
在新的边境协议政策下,如果确实有需要去美国的话,柯兰表示,对於永久居民来说,只
要自己做好计画,对政府说实话就没问题。如果是正在接受政府失业金的人,最好预先与
失业金管理部门联系,徵求他们的意见。
对於拥有加拿大医疗保险,比如安省OHIP保护的人,每年必须在加国居住至少6个月,并
且继续在省内安家,才有资格继续受保。如果要离开省6个月以上,5年内只允许一次。在
某些短期离开省的情况下,投保人或者仍合资格结受最多12个月的保障。
如果在美国的居留天数超过保险规定,柯兰表示,要看各省的规定。「他们只好准备好被
省府发现真相」柯兰说。
对於不小心违反了医疗保险规定的人,柯兰表示,他们应该先就自己的个案去做法律谘询
,然後才去与有关的省政府打交道。不管违反了哪一种法律,当事人都应该找律师谘询。
加拿大政府规定,18岁以後在加拿大最少住满10年才能领取老人金(OAS)。如果住满20
年,本人可以在加拿大境外领取老人金;但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不满20年,只可以在
离境後6个月内继续领取老人金。6个月後,老人金会中止,要再回到加拿大居住後才可以
继续领取老人金。
加拿大雪鸟协会(Canadian Snowbird Association)主管麦肯齐(Michael MacKenzie)
近日表示,每年约有20万加拿大人到美国避寒居住6个月以上。
柯兰认为,有了这些信息後,政府可能会把怀疑的对象加入到原有的「留意」(watch
for)网络里 。
至於新政策是否会与人权、隐私权冲突,柯兰认为有可能。他说,加拿大没有基本的消费
者保护,还没有一个联邦级的「消费者保护法案」。没有应该如何去监控的规定,比如是
否有一个程序去知道电脑里储存了什麽,或者人们如何去改正电脑里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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