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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网爆性奴案背景 暴露太多「国家机密」
时间Sat Oct 1 13:52:11 2011
【大纪元2011年10月01日讯】
近期,大陆媒体披露了河南洛阳市「性奴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李
浩,4年前在洛阳市闹市区买了房子,然後秘密的在这个房子的地下室里面挖出了地窖曝光
後,引发网民对案情内幕的猜疑,有网友爆料嫌犯李浩家庭背景,有评论说,就凭这个背
景,挖个地下作战室都不足奇。
网爆「性奴案」背景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两年来,李浩先後带了6名坐台小姐出场,把她们囚禁在地窖里面
当性奴,甚至拉出去卖淫。在这期间,一年前打死了其中的2个人。李浩在本月初带着其中
一名女子外出卖淫的时候,这个女子趁机逃脱报警。
警方解救了剩下的4名女子,最小的只有16岁,最大的是24岁。
据网友「我是野火玉瓶」天涯报料称:「爆点猛料吧!你们要是知道李家NB的背景就不会
有那麽多疑惑和猜测了;李老爷子:军方某单位「正猥」;李大:洛阳下属某县灵道;李
二:洛阳『正发猥』灵道;李三:我们的窑主;看看,看看傻了吧,神马不可能,神马神
人;就凭这些,一个窑洞算个鸟,没给你们挖个地下作战室就是好。」
有网友回帖说:「看了猛料,我才明白这事为什麽属於国家机密了,与军队与公仆有关的
,不是机密是什麽?」
网友jimliang328则分析说:「李浩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里一切不是他一个人完成,地窖
应该是那些有实权领导们的慰安所,领导们的福利,领出去卖淫只是给领导送外卖,李浩
只是一个人扛黑锅,这就可以解释为什麽里面有沙发电脑和大床,应该还会定期检查身体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麽是国家机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麽派出所接案民警被停职,这就可
以 解释为什麽4个受害人被刑拘。」
网友knd417:「不相信是一个人所为,万一塌方了谁也不知道,他会冒这个险?」
暴露太多「国家机密」
洛阳市公安局後来表示,这个犯罪嫌疑人李浩所在的单位是属於事业编制,并不是公务员
。其实,李浩所在的单位叫「市技术监察局执法大队」。
新唐人评论员横河认为:「因为中共官员的公权力往往延伸到职权之外,所以一个执法大
队延伸到职权之外的滥用公权力的行为太多了。因此在一个正常社会不会被人联想的事情
,在中国就会不由自主的被人联想。这不是联想的民众的错,是迫使人们去联想的这个现
实就是如此。不过当局他自己心里是有鬼的,不然的话他不用去强调这个人是事业编制。
」
那麽在中国大陆什麽是「国家机密」呢?谁有权力规定什麽是「国家机密」。横河认为:
「实际上任何有权力的党政官员,都可以随时随地随口规定什麽是国家机密。而这个原来
不是国家机密,临时就可以把它变成国家机密。」
例如,如果你在军事工业工作的话,这个军事工业实际上是作为政府采购的军火的供应方
。非常具体的保密规定,都是由这个军工企业和雇员之间签订的,一旦泄露机密的话,他
牵涉到的就是泄露企业机密,当然企业就可以起诉他。
如果说泄露给外国,那麽他有这个敏感技术禁止出口或者是提供给外国公司和政府,哪些
东西不能给外国政府,不能给外国公司的,他是有清单的,就是国家法律规定禁运的清单
。不是政府说这是机密就是机密了,如果不在那个上面的话,那麽它牵涉到的可能仅仅就
是企业合同的问题,而不是说禁运的清单,这个政府不能随便订的。
他说:「……在中国,不公开是常规操作,公开是偶然的例外,尽管在法律上他也是公开
是正常的。在中国只要是党和政府,甚至是党政官员当中的个人,都可以用「泄露国家机
密」来任意的惩罚个人或者是任意的来封锁消息。」他说:
「就李浩本人的罪行,如果牵涉到职务犯罪,而他的职务又和国家机密有关的话,曝光他
的犯罪罪行确实有可能会泄露国家机密,那麽在这种情况下,以国家机密的名义,来要求
记者不能说话,还情有可原。但是现在当局显然正在极力的降低李浩的身份,就是说它都
不承认他的公务员身份,而他服务的单位也就变成了事业单位。这个做法正好把这个案子
可能涉及到国家机密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点。
这两种说法是矛盾的。你要麽就承认李浩是一个掌握国家机密的人的职务犯罪,所以这是
一个国家机密;要麽就是把他推到临时工身上,说这个人跟政府完全没有关系,也就和国
家机密没有关系了。你不能两者兼得。洛阳当局现在是两者兼得,这件事情既是国家机密
又和政府没有关系,其实两者是不能兼得的。」
横河表示,在此案中,非法拘禁中杀死别人,在6名被拘禁的女性当中有2名被杀死,这是
这个案子。然而中国的普通公民包括没有违法的公民,在被非法拘禁、非法劳教和非法判
刑的过程当中,被打死的案子有太多了。
「最近被披露的就有一例。陕西汉中城固县法制培训中心,关押一名上访的伤残退役军人
9个月致死。以前大家都知道的,孙志刚没有带证件在收容期间被打死。还有很多人在拘禁
期间被打死的,还会被套上很多莫名奇妙的名称,像躲猫猫死、睡觉死、喝水死,连洗脸
池子里面都能淹死人。」
「至於被迫害了12年的法轮功学员,在被拘禁期间酷刑致死的案例就更是数以千计,仅仅
是洛阳市就至少有3名法轮功学员,袁相凡、董红强和刘玉璞这3名法轮功学员的死,是和
被关押期间的酷刑有直接关系的……」
……
(责任编辑:李平)
资料来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1/10/1/n33885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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