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jg129 (别怕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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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立院决定给新唐人ST2 中华电听不听?
时间Fri Jun 3 16:37:10 2011
【记者耿豫仙、戴德蔓/台北报导】
立法院6月1日通过100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主决议,要求交通部督促中华电信与新唐
人亚太电视台续约,提供中新二号(ST2)卫星服务,并要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向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报告中华电信有无违反电信法。
立院预算协商时,朝野一致认为,官方控制的中华电信是在台湾民主及法律保护下得
以成为台湾电信龙头,理应负起维护台湾民主自由的核心价值,与支持报导真相的独立媒
体之社会责任。
立法院院长王金平表示,基於中新二号卫星是中华民国政府唯一具有主控权的通讯卫
星,要求交通部督促中华电信完成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通过这项主决议就是保障新唐人
,否则中华电信若是提供新唐人其他商业卫星服务,届时可能会面临因被中共干扰,随时
有被解约的危机。
立委柯建铭表示,新唐人亚太台续约受阻案是非常严重的言论自由与媒体生存问题,
尽管行政院长吴敦义有裁示,若是中新二号没有频宽,中华电信得找别颗卫星提供新唐人
,但这都是暂时的敷衍之词,私人公司很容易因中共压力就退缩,唯有把新唐人留在中新
二号才能保障新唐人的媒体言论自由。
立委杨丽环表示,新唐人电视台的言论自由可以充分表现中华民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
,虽然与中华电信是商业的签约行为,但是新唐人亚太台的存在可以体现台湾对言论自由
的尊重,所以国家有必要给予更多的保障。
立委王幸男表示,朝野协商会议上,交通部次长说,已经跟新唐人协商要提供别家商
业卫星并保证播出,当场遭他反驳。王幸男说,这些都是没有保障的,以新唐人母公司的
经验,商业卫星常屈服中共压力,所以决议文提到,一定要中新二号。另外,NCC主管机关
一定要加强监督中华电信,不能再以频宽不足搪塞新唐人。
新唐人亚太台发言人朱婉琪表示,感谢立法院国民两大党委员的支持及理解,维护言
论及新闻自由、维护国家民主法治发展不受不当影响,是不分党派的,希望中华电信能遵
守国会的决定,提供新唐人中新二号卫星频宽,继续传播自由讯息。
http://tw.epochtimes.com/11/6/3/1670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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