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o2hisa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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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处理霸凌 教长:法律也是种教育
时间Sat Apr 2 04:13:22 2011
【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霸凌事件不断出现,教育部长吴清基表示,凡是涉及伤害、恐吓等刑法的严重行为,
将不再留校察看,一律送警法办;他认为,透过法律也是一种教育,
校园不是法律化外之地,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任。
吴清基31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表示,目前学校内设有反霸凌处理小组,
依学生辅导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学生出现严重偏差行为,可以送警察局或司法单位处理,
虽然有99.99%的孩子都能透过教育辅导,但的确有少数孩子讲不听。
他解释,所谓的严重就是像霸凌造成伤害、恐吓,已经涉及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第16条
的内容,涉及刑法的问题;尤其涉及到黑道、色情、毒品、帮派,这些问题已不是学校
能单独处理,这时就必须结合警察和司法的力量。
教育部表示,并没有放弃以爱心辅导学生,只不过不会再容忍校园暴力事件一再发生。
教师:专业辅导才是重点
全国教师会谘商辅导处主任李培裕表示,虽然过度严重霸凌者经由警察机关协助可能也
有其需要,但对於霸凌防治,目前专业辅导人员不足才是重点,加上校园本来就有霸凌
防治与通报机制,应该是去落实这环节才是,但还是尽量不倾向送交警局。
一名陈姓高中女学生说:「当然不提倡以暴制暴,如果不是很严重送警局的确有点夸张,
但是对於极少数顽劣或恶行重大学生,或许才能遏止吧!」她也坦言,以学校目前的辅导
机制,似乎只对禁得起管教的学生有用,让更具专业的社工人员进驻校园不失为一种可行
方法。
吴清基强调,送警察局不是主要目的,但至少要教育孩子,伤害别人的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以前学校都希望息事宁人,希望给孩子更多机会,但是发现给机会後,有些孩子并不知
晓这样的行为是犯法的,所以这也是一种教育。
尤其校园里面所发生的任何行为,不是法律的化外之地,情节严重者还是要负起法律责任
,藉以告诫年轻学子,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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