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xin (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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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犯酷刑及群体灭绝罪 西班牙法庭起诉江泽民
时间Mon Nov 23 08:05:02 2009
【大纪元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黄凯熙报导)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做出了该国一项史
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等五名高官。法
院通知书内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20年的徒刑。
此案是针对由江一手挑起,对坚定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全国性的迫害以及「
灭绝」等不法行动的起诉。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抗辩期,若无异议,法庭将对其发出国际逮
捕令。
西班牙国家法庭在历经两年详细的蒐证调查後,依斯马尔‧雷诺(Ismael Moreno)法官
在上周,通知「人权法律协会」(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HRLF) 律师卡洛斯‧
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法庭同意根据诉状内容,受理起诉被告所犯下的群
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
法院通知书内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20年的徒刑,以及须支付受害人索
赔金。通知书上也说,据诉状中所述,依被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相关具体事证,寄
发调查委托书(rogatory letters)给五名被告。法院做出的起诉决定,是根据伊格雷西
雅斯律师及协会成员,递交给法庭的一系列具体事证所做出的。
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抗辩期,在过了此期限後,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
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这项裁决是根据「普遍管辖原则」(
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条;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法允许各国法院审判违反人
权的群体灭绝罪罪犯。
伊格雷西雅斯律师表示:「本案是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项历史性的判决。这意味着中国
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人,须对其犯下的酷刑罪负责,也象徵本案更进一步朝正义迈进。犯下
群体灭绝罪与酷刑罪的人,等於在整个国际社会上犯罪,而不只是对中国社会犯法。」
他表示西班牙的义行,是在扞卫人权及普世的正义。
本案的首要两大被告:江泽民,中共前党魁,众所皆知的,他在1999年,一手挑起对法轮
功修炼团体进行的「根除」式灭绝迫害。第二位是罗干,主掌全国秘密警察任务的特工组
织和「610办公室」,运用特权对法轮功学员施以暴行。中国许多人权律师把现今「610办
公室」视为当年的纳粹盖世太保,其犯罪的兽行凌驾於一切法律之上。
另外三名被告分别为:薄熙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重庆市委书记、前商务部长;
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国政协主席、前北京市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
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前山东省委书记。此三人分别在辽宁、
北京和山东省,利用职权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
曾荣获普立兹奖的《华尔街日报》驻北京记者张彦(Ian Johnson),对吴官正的暴行描
述:如果他辖区内的部属,没有成功镇压法轮功,他就对属下强徵罚款,造成官员对当地
法轮功学员施以酷刑,有些人甚至被虐待致死。
「人权法律协会」律师伊格雷西雅斯表示,西班牙国家法庭法官依斯马尔‧雷诺,是依照
十五名法轮功学员的书写证词,以及七人的亲口证词,所做出的裁定。这些证人,部份是
曾在中国劳教所受虐的被害人,有些则是遭到虐待致死的受害者亲属。
雷诺法官还参考「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协会,以及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U.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等国际团体所做的调查报告,做出了这一项突破西班牙法庭历史的空前判定。
(
http://www.dajiyuan.com)
美东时间: 2009-11-20 13:56:54 PM 【万年历】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9/11/19/n27275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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