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236 (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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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扁:马否定总统国家机密特权
时间Fri Aug 8 12:28:24 2008
【大纪元8月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国务机要费案前总统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
卷证,总统马英九核准注销机密。陈水扁8月7日透过办公室发布新闻稿表示遗憾,同时也
质疑马总统曾否亲自检阅全部卷证资料?若未亲阅如何决定卷证资料全部不具机密性?而
马英九以现任总统身分注销前任总统所核定应永久保密的国家机密,是否意味着对「总统
国家机密特权」的否定?
国务机要费案前总统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卷证,总统马英九核准注销机密。总统
府六月底组成专案小组,研析降等或解密的可能性;经总统授权,由相关负责人检阅府方
留存档案,并赴台北地方法院检阅被核定为国家机密的物件与档案,确定这些物件与档案
应否降等或解密。
陈水扁下午透过办公室发布新闻稿表示,他透过总统府新闻稿获悉马总统所持的理由後深
表遗憾,并且提出质疑,马总统曾否亲自检阅全部卷证资料?若未亲阅如何决定卷证资料
全部不具机密性?本案目前尚在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所有卷证连特侦组都无法复制
,如何组成专案小组前往法院检阅经核定为国家机密的物件与档案?此举是否构成政治力
介入司法审判之疑虑?
陈水扁还质疑,马总统以现任总统身分注销前任总统所核定应永久保密的国家机密,是否
意味对「总统国家机密特权」的否定?总统依「国家机密特权」将认为有妨碍国家安全与
国家利益的资讯不予公开,是否以正式核定者为要件?
陈水扁表示,国家安全有其连续性,若接任总统可任意将前任总统所核定应永久保密的国
家机密注销,国家机密的保护机制不啻荡然无存?
陈水扁指出,依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第627号解释文,将国务机要费案卷证补核定为应永久
保密的绝对机密,但却遭接任总统予以片面注销。因此他质疑在总统任内的「国家机密特
权」究竟处於何地,相关宪政程序恐怕也形同具文。
他还表示,未来在调查、侦讯或审理中,若遭有心人士刻意对外揭露,致使台湾透过本国
或外国人士取得情报的来源、管道,以及特定外交与国家安全活动所需资金来源、取得方
式、详细数额、转手管道及最终流向等极机密的资讯泄漏,造成相关人员身家性命及财产
遭受威胁,甚至违反他国法律时?将由何人负责?
陈水扁强调,政党轮替已成为台湾民主政治的常态,若执政者因政治情势的需要,将国家
机密作为夺权斗争的工具,国家必然永无宁日。
总统府决定注销国务机要费案被陈水扁列为机密的文件後,遭到绿营大力抨击这样做是政
治考量,还要总统为後果负责。对此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昨天表示,每个总统在任内,一
定都会为所做的决定承担一切後果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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