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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向医院讨公道 无端致残者的血泪控诉
时间Wed May 30 14:01:13 2007
【大纪元讯】一位年仅29岁风华正茂的女子,徐美珍在四川达州市骨科医院,接受更换髋关节骨头,导致终身残废,徐美珍发现院方伪造病例以及揭发後遭到院方报复。
冤民无生存之道
出现了医疗事故,医院采取涂改伪造病历的手段,本来就违犯了法律法规,可恶的是医院老板(罗冰)种种手段行为对患者病人致於死地。凡是打官司打到北京的人,从2005年後,就把打官司的人监控起来,若再去上访抓回来就坐牢。这些事都是中央(罗干)出的主意,老百姓冤死都没有说话的余地。
以下节录徐美珍写给四川市市长罗强信件的部分内容。
我於2005年1月11日到达四川省达州市骨科医院,先交了医疗费1万元。但收钱後医院不会诊就决定动手术。没想到,手术之後,医院根本没有完成所谓的「右髋全髋节骨置换手术」,造成了我终身残废。
被该院软禁长达半年之久,虽然逃出医院,却耽误了救治时机。我所受精神压力,都无法给我弥补。现在要求达州市骨科医院赔偿各种损失费50万元。其理由是:
该院明知不具备相应技术力量,而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作虚假承诺:1.6~1.8万元保证治癒走路。但手术後察觉自己无法弥补的过错便通过伪造手术同意书内容把矛盾转嫁给本人,酿成难以治癒的恶果。
本人被该院软禁长达半年之久,使本人丧失最佳治疗时机,造成无法治癒的後果。
该院为了逃脱责任,采取涂改伪造病历的手段。经广州医院结论该院初次诊断就犯下大错,将囊肿误诊为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而盲目的手术。至今经确诊目前也无肿瘤存在。
这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都应当由达州市骨科医院全部承担。作为受害人,我的八十岁双亲毫无过错,决心用三条人命,走遍全国也要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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