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cadyii (123456789)
看板Emulator
标题Re: [闲聊] 请问模拟器和游戏之间的关系?
时间Mon Apr 27 20:05:10 2009
稍微提一下合法性的问题
我认同原波的见解 但是在一些观念上做个补充
首先是美国的管辖权不及於台湾
我相信板上大部分人应是居住在台湾 遵守台湾的法律
所以美国法院的判决 充其量当参考
形成判决的背後有很多原因 包括当时的风俗民情
我个人就很怀疑普遍有仇日情结的老美
做出来判决的公正性
很难说这判决不是基於保护美国人的立场
那麽判决所彰显的法价值和公平性 我是存疑啦
再来是我们台湾法律是继受大陆法系而来
判决的效力仅具相对性 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
如果甲判决说模拟器合法 不见得所有的模拟器都合法
能够让所有模拟器都合法的是法律 而不是判决
最後 台湾目前并没有类此官司
也没有任何判决表达对模拟器的见解
改机的判决比较多 不过也没有被选为判例 模拟器是从来没看过
所以关於模拟器是否合法 应该说正解是"未知"
提供ROM 下载ROM 那个跟有没有登记没什麽关系
我们伟大的着作权法只规定了重制原则
反正不是你的档案 在你的电脑上备份过 你就成罪了
这个是非告诉乃论罪 毋庸提告
只要检察官知悉犯罪 他就可以把你起诉
但实务上不会这麽做 因为写起诉书很累很烦
他不会因为你去下载一个ROM 就大费周章办你 因为国家司法资源有限
除非是大量供档 然後又是电影 音乐那种有人在关心的 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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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81.136
1F:→ remina:台湾某头很大的人贴图被告过 04/27 21:51
2F:→ pol61x438:Pig ? 04/27 23:38
3F:→ arcadyii:龙吼事件吗? 那是另外一个领域的问题 04/28 00:31
4F:→ arcadyii:纯就撰写程式而被告的 好像没有吧 04/28 00:31
5F:→ arcadyii:有的话我还蛮想去旁听的 04/28 00:32
6F:→ arcadyii:也有可能是民事 付的起裁判费的话 你可以告任何人 04/28 00:35
7F:推 msun:小时候每天都要逛那位前辈的网站 不上去看就受不了 04/28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