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cadyii (aaaaaaaaaaaaaa)
看板Emulator
标题Re: [求助] 请问MAME的三年条款指的是什麽呢??
时间Fri Nov 23 21:50:46 2007
※ 引述《bananahand (玻璃洋葱)》之铭言:
: 如题
: 因为我最近在朋友家看到他在用MAME在玩棒球杀手
: 很好奇所以我最近也在研究这个模拟器
: 发现还真不是普通的好玩以前一些 我觉得是骗钱的大台电动
: 现在都可以不花分文就玩到过瘾
: 实在是非常舒服
: 但是人的胃口总是会越来越大的说
: 就想说来找找 这两年所出的大台电动
: 譬如虫姬阿~铸蔷薇~机动战士钢弹的对战系列
: 但是都不知要从哪边下载
: 很哆MAME大站 例如ROMNATION之类的也都找不到
: 後来看板规发现了有所谓的"三年条款"..
: 我觉得非常好奇 究竟什麽是"三年条款"呢??
: 他的规定 以及起源是从何而来的呢?
: 是不是 所谓的三年条款就是
: 其实已经有了ROM的存在 却因为"三年条款"的作用
: 而导致无法发布给一般人使用呢 要等到三年才可放出?
: 亦或者是其实一开始所谓的ROM是要付费使用的
: 而最新的ROM只要过了三年 便会失去了可观的利益价值
: 始可放出在我们知道的一些免费网站下载?
: 那如果是要付费的话有哪个网站是可以看到最新出的ROM呢?(我很穷= =买不起~看看而已)
: 找过也用"/"搜寻"三年"关键字但是找不到..
: 也许是我太笨了(汗颜)
: 请各位前辈帮我指点一下迷津好吗???
: 非常感谢
: 顺便在问一下什麽是所谓的GHD呢??
: 他的容量为何会比ROM的容量超出那嚜多呢?
: 也是可以向ROM执行游玩的档案吗?哪边可以找到呢??
: 谢谢
三年条款没有任何法律上意义 它就是一种自high声明而已
就像是货物售出概不退换 或是一些营业场所声明出事他不负责 诸如此类的
那告上法院货物要不要退 意外事故要不要负责
法官完全是靠证据和法条来认定 那些自high声明连一眼都不会去看
那为什麽要有自high声明?
简单说就是很多人以为法律就是他想的那样
观念还停留在一两百年前
今天新闻刚播 民众去洗三温暖被偷表 三温暖老板说在门口贴布告要民众自己负责
那是不是这样老板就完全免除法律上的责任?
屁!!
3年条款的意义就跟这个差不多
那麽游戏公司会不会因为这样就很感动 不去捉发rom的人
当然不会
其实这类的官司实务上不算少
我看很多人都说懒得捉 其实不是
有兴趣的可以到司法院翻判决 还蛮多件的
比较大的公司都有自己的法务在处理这些事务
他等证据收集到差不多就会去告你
会有错觉认为没在捉 那是因为被捉的人也不会跟你说
常去的国外网站应该都是官司缠身吧 只是有很多规避方法 譬如人头譬如脱产
还有不是每个国家都会有刑罚规定 有些是单纯民事
总之情况不同很复杂 最好不要私自认定这是一件很安全的事
还有在台湾打官司要交裁判费 百分之一
分享rom档的求偿是以下载次数乘以游戏费用去算
算出来金额都很庞大 百分之一也很多
败诉的人要负担裁判费
万一游戏公司证据不足或哪里出了差错 结果输了
不只要不到钱还要多花一笔不算少的裁判费
这时候那位法务先生十之八九被开除
所以实际上要进法院 游戏公司方面应该都是谨慎评估 有很多考量
绝对不是因为三年条款或懒得去捉这种理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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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3.207.45
1F:推 rance25:三年条款其实只是一种游戏规则,提出来是为降低出事的机率 11/23 22:09
2F:→ rance25:没有法源根据,也不会有人蠢到拿这个来当挡箭牌... 11/23 22:10
3F:→ rance25:你可以当成你完全不在乎的那群人想做到却失败的事就对:D 11/23 22:11
4F:→ vampiresoul:我觉得三年条款只是大家默认的一种尊重游戏公司的规则 11/23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