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YH (台中青年交流中心)
看板Emergency
标题Re: [分享] 台中募款传单
时间Fri Aug 14 16:11:36 2009
第2张传单 跟台中市府社会处询问後
可能触犯 公益劝募条例第24.25条
如劝阻不听
可罚 4万~20万
※ 引述《marulala (清新健康脱脱拉拉)》之铭言:
: http://www.facebook.com/album.php?aid=98597&id=589801389&l=70b1296a81
: 抱歉 我不晓得要放在哪个分类
: 也只有联络人的电话没有MAIL 囧
: 这是我今天做的 = =a 有印一些给文心路家乐福的义工
: 昨天我去一中街才呆一下下有点不好意思 >///<
: 所以想说尽小小的心力 印一些DM让更多人知道这个讯息
: 如果有需要DM也可以再跟我说(羞)
--
╔══════════════════════╗
║台中市青年醉善协会 ║
║ 台中Youth Hub青年交流中心 ║
║ http://blog.xuite.net/youngs.good/youthhub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7.65.76
1F:推 marulala:囧 这麽严重啊... 那把募款的字样拿掉可以用吗?>"< 08/14 16:40
2F:→ TCYH:如果是和红十字会合作 传单上要加注他们的劝募的许可字号 08/14 16:45
3F:→ TCYH:不然连他们组织都可能会一起被罚 08/14 16:46
4F:推 marulala:喔喔!!真不好意思.. 我帮倒忙了〒△〒 08/14 17:04
5F:→ res:有疑问者请见7086 该救灾团所拿募款箱为红十字会所有 并非 08/15 00:10
6F:→ res:属於救灾团所有 救灾团只有出人力 帮忙拿募款箱 无涉及任何金 08/15 00:11
7F:→ res:钱行为 民众捐钱请记得拿收据 08/15 00:12
8F:推 res:传单已改正(谢谢设计传单原作者) 08/15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