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king (人权团体就是准犯罪团体)
看板Emergency
标题[心情] 让人心痛的一幕,可恶的公仆
时间Tue Aug 11 22:15:43 2009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下罚金
:
一、意图得利,抑留不发职务上应发之财物者。
二、募集款项或徵用土地、财物,从中舞弊者。
三、窃取或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财物者。
四、对於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律、法律授权之法规命令、职权
命令、自治条例、自治规则、委办规则或其他对多数不特定人民就一
般事项所作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规定,直接或间接图自己或其他私人
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
五、对於非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律、法律授权之法规命令、职
权命令、自治条例、自治规则、委办规则或其他对多数不特定人民就
一般事项所作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规定,利用职权机会或身分图自己
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
前项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未遂犯罚之。
我觉得原po应该检举
牠基本上违反第一项和第三项
意图得利,抑留不发职务上应发之财物者。
窃取或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财物者。
那可不是考绩乙等就可以解决
是可以让牠免职且吃牢饭的
像这种人绝对还会在动手
请原po或者志工带照相手机
把它照下来去检举
让牠约聘的被解约走人
公务员的一次两大过免职
并且把她送进牢里去
--
我赞成波波们直接取得医师执照
但前提是执照上的名字
请写成某某某医师的精子(卵子)加某某某的卵子(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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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8.226.150
1F:→ skiler:他到时说是要给志工喝的 就安全下庄了 08/11 22:18
2F:推 ab12:我觉得并不是所有公务人员都是这样的~但要抓出坏人 08/11 22:19
3F:推 baytree:她 值 得 坐 牢 08/11 22:20
4F:→ zenuo:他也算灾民 只是作法不太好 08/11 22:20
5F:→ ab12:用照相手照下来po出来公告~我也想看看是什麽人 08/11 22:20
6F:推 CherryVoe:请蒐证 并送监察院给王院长 08/11 22:22
7F:推 cerwvk:去坐牢~ 08/11 22:22
8F:推 ikehunting:这样的证据太少了,连搜索票都请不到 08/11 22:27
9F:推 takalon:请问内容是什麽阿 08/11 22:27
10F:推 yichenlin:不过就「时效」而言,可能以经来不及「搜证」了 08/11 22:27
11F:推 selen:有就有二无三不成礼~大家如果拿的很顺~表示事情一定会再发生 08/11 22:35
12F:推 hhealthy0429:请用录影的...那股贪婪样绝对跑不掉 08/11 22:57
13F:→ soniachou:没拍到照,东西也都带回家了,又担心已经打草惊蛇了 08/1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