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0219 (幻灭是成长的开始~~)
看板EmailYang
标题Re: [伊湄] 那些想说却又说不出口的话
时间Wed Nov 5 19:23:11 2014
也许伊湄觉得这是你自己私领域的事情,但公众人物似乎是没有
私领域可言。况且每个人解读文章的角度不同,其他记者或是乡民们
要在事件及言论的时间排列作文章,厌恶你的就会相信,挺你的就不
相信,就当作是人气指标吧!
例如:九把刀又没跟小内订有婚约、也没结婚,劈腿对象也没有
结婚,在法律上九把刀根本就完全没有刑民事的责任,只是他是公众
人物,他的言行是足以影响台湾社会风气的,加上媒体是嗜血的,别
人报导,我怎能不报导呢?
司法院释字第689号解释的理由书有一段是这样子写的:
「新闻采访者於有事实足认特定事件之报导具一定之公益性,而
属大众所关切并具有新闻价值者(例如犯罪或重大不当行为之揭发、
公共卫生或设施安全之维护、政府施政之妥当性、公职人员之执行职
务与适任性、政治人物言行之可信任性、
公众人物影响社会风气之言
行等)」
如果报章媒体报导不实的话,你可以依民法第195条第1项侵害你
的名誉权而情节重大为由,要求报章媒体更正,也可以要求赔偿你精
神上痛苦的慰抚金,至於要不要做这件事情就看你了,毕竟你也是这
个圈子的人,至於要不要撕破脸就看你自己了。
要嘛就来个法院认证,不然不回应或许是比较好的选择。
记得你现在的身分仍然是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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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论倒楣的话,我认为小茉莉事件还更不堪呢!
对方凭什麽把那一段泄露出去?
跟抓诊所内鬼又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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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9.250.106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EmailYang/M.1415186593.A.BB0.html
※ 编辑: ptt0219 (111.249.250.106), 11/05/2014 19:23:25
1F:推 andy199113: 我个人认为你这篇提到其他八卦案件不太对 11/05 23:17
2F:→ andy199113: 人家也是一夕变新闻焦点人物 何必因为伊湄伤更多人? 11/05 23:18
3F:→ andy199113: 那些八卦事情都发生了 又不是大家不知道 提了反而不好 11/05 23:18
九把刀名作家、大导演,是一夕变成新闻焦点人物吗?
但九把刀记者会及脸书那3XXX字的回应都不是处理得很好。
我觉得他就算不找公关公司谘询如何处理,也应该先问过身边一些人的意见
再回应会比较好。
顶新感谢九把刀,而九把刀现在也应该感谢伊湄吧?
静静地等到下个新闻焦点移转大众的注意力,其实事件就过去了~~
回应愈多,大众永远能找到理由来反驳你~~
※ 编辑: ptt0219 (111.249.223.45), 11/06/2014 00:45:59
4F:推 willams38: 身为杨医生的朋友 我也觉得少回应 认真做自己的事比较 11/0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