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ryDog (风吹云舞)
看板Education
标题[新闻] 12年国教免试 校长违法可解职
时间Thu Jul 28 20:17:47 2011
〔自由时报记者林晓云、胡清晖、邱绍雯/台北报导〕为顺利推动十二年国教「全国一体适用」,防范部分明星高中「变相违规」,教育部修订「高级中等教育法」草案,将相关规范提高到法律位阶;高中取才若「变相」采计国中成绩将「违法」,最重可予校长解职或送惩戒。
十二年国教预计一○三年上路,届时不再举办国中基测入学考试,但会在毕业前另举办教育大会考。教育部中教司长张明文表示,高级中等教育(高中、高职及五专前三年)采「免试」为主、「免学费」、「自愿入学」,强调是「权利」不是「义务」。
高中职及五专前三年免学费
十二年国教虽然免学费,但仅免费三年,且只限我国国民。高中职在校最长可读五年,加上中间可休学两年,总长不得超过七年;但十二年国教只会给前三年免学费,重读部分学生要自费。
争议最大的「采计在校成绩」,曾传出北市有明星高中要参采国中表现,草案即明文禁止︰「高级中等学校办理免试入学,应免考入学测验,且不得参采学生的国中在校成绩。」
至於明星高中职的「特色招生」,草案也明订:「各主管机关应依学校评监结果、历年招生情形、学生表现及课程规划等,决定特色招生的条件及名额。未招满的名额不得流用,不可续招流用到免试入学。」
未来办理流程是「先免试後特招」,建中及北一女等明星高中原则上须保留至少五%免试入学比例,在不参采国中成绩的前提下(也包括不得参采会考成绩),由各教育局处会商学校超额时如何取才的机制,送教育部审查。张明文强调,这些强制规定,没有弹性授权的空间,校长若违法就可予以处分。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谢国清指出,十二年国教还是应以免试为原则,目前订廿五%特色招生还是太高;应订落日条款、逐年减低特色招生比例。教育部曾提过一○九年降到十五%以下,这也应入法,以确保不会跳票;全师会秘书长吴忠泰强调,不采计在校成绩在大方向而言是对的,但要做好学习诊断、补救教学配套。
下个月就任建中校长的陈伟泓说,从过去以法律来规定一定要考试,到现在得规定不能考试,应先讨论究竟要透过免试达到什麽目标?若此一方式是适当的,惩处就不会太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8/78/2vuk1.htm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1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