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komoon (喵月)
看板Education
标题「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
时间Thu Feb 24 01:58:23 2011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7032/ch05/type2/
情报来源:行政院公报资讯网 gov40/num7/Eg.htm
缩网址:
http://goo.gl/qFtSD
教育部令 中华民国100年2月21日 台中(二)字第1000022382C号
订定「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
并自即日生效。
附「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
部长 吴清基
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
一、教育部(以下简称本部)为执行师资培育法第七条第三项与师资培育法施行细则
第七条第二项规定,订定本要点。
二、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适用於国民小学语文学习领域之英语课程。
三、各师资培育之大学(以下简称各大学)拟定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
一览表,应依本部订定之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
(如附表一,以下简称本对照表)及本要点规划办理,并报本部核定後实施。
四、各大学拟定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之原则如下:
(一) 应为本部核定培育国民小学师资类科并为英语之相关学系所。
(二) 应了解现行国民小学课程纲要之英语教材大纲及能力指标内容,开设之专门
课程应具备适切之广度及深度。
(三) 专门课程之学分数分为规划总学分数及要求总学分数二种:规划总学分数,
指各大学规划供学生之修习总学分数;要求总学分数,指学生应修毕之最低
学分数。
(四) 规划总学分数以三十四学分至六十学分为原则;要求总学分数应包括必备科
目及选备科目二种,且均不得低於本对照表规定之学分数。
(五) 专门课程应配合国民小学英语课程内容规划,各科目之采计学分数为二学分
至六学分,并不得超过六学分,超过者,以六学分计入要求总学分数;其实
际修习学分数应列入专门课程学分表。
(六) 修习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者,应取得符合相当於欧洲语言学
习、教学、评量共同参考架构(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简称CEF)B2级以上英
语相关考试检定及格证书。
五、各大学拟定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之科目及学分数,应符合下列原
则:
(一) 本对照表未列举之相似科目,各大学得於规划说明书中叙明,并经本部审查
後核定。
(二) 专门课程科目与教育专业课程科目、共同课程及通识课程之名称,不得相同
或相似,并不得重复采计学分。
六、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之采认及抵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修习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成绩单」应由各大学
相关系所开具。
(二) 各大学采认师资生於他校修习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
分原则如下:
1、本校已有经本部核定培育之类科,且开授儿童英语与国小英语教材教法课程。
2、经查验师资生所提「修习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成
绩证明」确为各大学相关学系所开具,且认定符合任教学科专门课程专业知
能。
3、专门课程之采认、抵免学分之期限及比例,依各校学则或校内抵免相关规定
办理。
4、共同课程及通识课程不得采认为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
5、推广教育学分以年度事前报本部核定开办之教师在职进修第二专长学分班为
限,始得采认为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取得国民
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证明书。
七、各大学新增或修正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应经校级课程委员会会
议审查通过後,检附课程规划说明书一式五份(含电子档)报本部核定;其内容
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 课程规划概要:
1、培育课程名称: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
2、参加规划人员(至少二名)。
3、国民小学教师师资职前教育课程教育专业课程科目及学分表。
4、负责培育之相关系所(含主要规划系所、开课相关系所等)。
5、相关系所现行之必(选)修科目表。
6、学校内部审查程序说明。
7、已核定办理之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一览表有修正者,应附修正理由、修正之
专门课程拟订说明、修正对照表及本部原核定文件。
8、其他说明事项。
(二) 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一览表,应包括各科目大纲及现行国民小学英语课程纲
要内容之教材大纲或能力指标之对照说明。
(三) 各大学拟定之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相关规定,应符合师资培育法、各学校学
则相关规定及各大学审核与采认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
学分数作业规定,并包括专门科目及学分一览表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及学校、
学生、教师应注意事项、全校共同事项统一规定等,并得附注於专门科目及
学分一览表後。
(四) 自主检核表。
八、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一览表经本部核定,各大学应於
该表注明本部核定日期及文号後,分送相关单位,并公告於学校网站。
--
附表一 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请见原网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8.14.107
※ 编辑: nekomoon 来自: 220.138.14.107 (02/24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