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dlechi (男子汉 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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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教育改革总谘议报告书中的人本教育主张
时间Thu Sep 30 20:04:58 2010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handsomecat3 (确定性的失落)》之铭言:
: : 齐力
: : 台北市立师范学院社会科教育系副教授
: : 究竟教师有没有权力要求学生学习一些学生当下未必觉得有趣、有意义的课题呢?这
: : 是两重主体概念所未面对的问题。报告书的撰写者显然并不愿意面对这种鲜明
: : 的冲突情境,寻求具体的处理原则。如果有人宣称教师应该有这种强制学习的权威,
: : 立即可被提倡某种人本主义教育的人士批评为「反人本」。但是,不强制的结果会是什
: : 麽呢?
: 其实这代表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搞清楚
: 法律规定学生的义务是接受义务教育
: 参与学习是学生的义务无法拒绝,
: 至於学习多少是学生的权利可以放弃。
厉害厉害 有义务接受义务教育
至於学多少 是权利可以放弃...无言
阁下大玩文字游戏 我翻遍法规 确实没说应该学多少
但立法精神是这样吗?
阁下说的合(文字游戏的)法 但不合理
花博工程 政府采购法有规定底标应该多少吗?
哪条法规 规定地方首长救灾 不能休息?
: 当学生不违反规定时,老师还有什麽权力好要求学生的?
: 不强制学习的後果是由社会大众共同承担的
: 如果社会大众不满意这种後果,自然会立法强制
: 学生毕业的门槛达到强制学习的效果。
国民教育是义务 还强迫入学 不到校 监护人罚款 天天罚喔!
都这样了 立法及规定 还要怎样 才算强制?考不到60分 抓去枪毙?
根本不是法规的问题 也不是齐力没把权利义务关系搞清楚
而是学生不想学时 到底该怎麽办?
放生?放鞭炮庆祝?不爽不要学?「不学」久自然就不「不学」了?
人本倒是给个「作」法
拜托!!!不要再给说法了 说法我都会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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