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ga2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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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站在教育的立场上 不鼓励婚前性行为
时间Mon Apr 19 01:33:10 2010
在下的论述不见得很有条理,但以下会尽量表达清楚我的看法.
※ 引述《astro1abe (浪迹天涯)》之铭言:
: 一个完整的家庭,除了要能提供孩子成长的环境与经济支助
: 还要有父亲与母亲的保护与教导,缺一皆不可
: 换句话说,没有符合上述约定,就不应该结婚
: 所以才会有结婚制度的诞生
: 此风不可长
: 一个发生婚前性行为的人,他是自私的,就算有避孕成功
首先,就"有无结婚就行婚前性行为,是否影响提供孩子成长所须的经费"来讨论.
当今社会之所以反对婚前性行为,恐怕多是因为怕女方怀孕後,男方逃之夭夭.
那如果婚前性行为的双方对於可能会有的孩子,事前有共识,都愿意负起扶养的义务,
那麽婚前性行为对於他们,实在没有禁止的道理.
当然有人会质疑说,既然双方都愿意负起扶养的义务了,那为什麽不乾脆结婚?
我想到一个很简单的理由:
"孩子生下来,管他们有没有结婚,法律上规定双方都要负起扶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就提供孩子成长所需的钱方面,有没有结婚都是一样的.
但结婚後万一有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却不同意签字而离不了该怎麽办?
(例如结婚後其中一方觉得另一方生活无趣,婚姻感情有跟没有一样地行屍走肉,
可是又不具有适用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
为了社会的眼光而奉子成婚,可有想过想离离不了的後果?
还是把责任推给社会,然後说"大家都说有孩子就要结婚,所以我结婚"?
既然孩子的扶养经费不因有无结婚而有差别,结婚还可能陷自己於不利,那不结婚岂不更好?
再说,本来就愿意扶养孩子的,有孩子後,有没有结婚都还是会愿意扶养孩子;
不愿意扶养孩子的,有孩子後,有没有结婚都还是会落跑.
所以婚前性行为本身并没有对错,
问题在,对於那些因为婚前性行为而有孩子,却想落跑的准父母,
法律在实务上有没有办法更有效的约束,使其负起该负的义务.
所以,就未结婚的状况,并无充分理由该"全面禁止"婚前性行为.
再来,就"有无结婚就行婚前性行为,是否影响对孩子的保护和教导"来讨论.
个人认为,主张婚前性行为会影响对孩子的保护和教导,是不全然正确的.
会影响孩子的,只有那些发生婚前性行为後,却又不愿意负起教养义务的准父母.
至於本来就愿意负起教养义务的准父母,有无结婚就行婚前性行为,
"并不一定"会影响孩子的教养.
有影响,也比较可能是社会的异样眼光影响的,而非父母造成的.
也许有人质疑说,"不结婚共组一个家庭,孩子的父母要怎麽教养小孩?".
个人倒觉得孩子的保护和教导,
关键并不在於孩子的父母有没有结婚,或者孩子是不是同时拥有双亲教养,
而在於"父母亲有没有人负起教养的义务".
单亲的孩子,若有父母亲其中一人负起教养的义务,孩子仍然能够获得所需的教养.
双亲的孩子,就算父母先结婚再生下他们,
无心於教养的父母仍然不能提供给小孩所需的教养.
而且,"单亲家庭是残缺的"这样的观念同样有问题.
男女双方经过深思而不勉强继续在一起,对男女双方都好.
硬是不分开而整天吵吵闹闹,对孩子的教养来说肯定很不好.
如果因为婚前性行为而有孩子,没能和孩子同住的一方依然要付赡养费,
而和孩子同住的一方,若有负起主要教养的义务,孩子的教养为何会认为有所欠缺?
个人倒认为社会大众对於单亲家庭的异样眼光
(可怜、没人要的小孩、不成熟的父母等等可能的偏见),
才是造成单亲家庭小孩的教养可能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既然错是错在社会大众的异样眼光,
要改也应该是社会大众改变自己的看法,
因为单亲家庭只是现象,不是问题.
一个正向而接纳的社会环境,加上单亲的小孩也有父或母其中一人负起主要生活上的教养,
单亲的小孩依旧会比双亲的小孩容易产生偏差行为?
综上两点所述,
个人不认为未结婚或不结婚的双方,
在"有孩子前就有共识愿意扶养孩子"的前提下,
发生"婚前"性行为有何不妥.
而且对於"有孩子前就有共识愿意扶养孩子"的双方,
婚前性行为更是必要的.
否则,等到结婚後才发现性生活不合,双方才决定离婚,
恐怕双方都一把年纪,想再找能互相陪伴的对象都不甚容易了.
: 更何况,婚前性行为已经导致无数个婴儿死亡,被堕胎,遗弃,或在不健全的家庭长大
: 且因为婚姻制度的"被妖魔化,过时化",让许多人,开始唾弃婚姻制度
: 其实他们只是为了先享受性行为的乐趣
: 也因此,许多人不再努力竞争,达到成婚的门槛
: 也因此,结婚率,正常生育率,都一直衰退
: 非法生育率,弃婴,堕胎的比率,却一直升高
: 最後将是导致国家竞争力的衰退
: 回到原点
: 药事你爸妈一开始就这样搞,你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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