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hearted (政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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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站在教育的立场上 不鼓励婚前性行为
时间Thu Apr 15 08:02:40 2010
问清楚才能讨论..
站在教育的立场上 不鼓励婚前性行为
^^^^^^^^^^何谓教育的立场?
还是站在处理未成年性行为小孩的立场?
不鼓励?很少见鼓励、很常见压抑,说穿了好像没什麽特别
※ 引述《popohans (Jackie Moon)》之铭言:
: 诚如前几篇的讨论
: 女性鼓吹独立自由 要完整的行使身体自由权
: 这是成熟的女性自己的选择
: 好坏後果自己承担 这当然OK
^^^^^^^^所以你指的是未成年怀孕?
成熟的女性也不可能都自己承担..这边有个预设→怀孕是女方该承担
谈到这边,发现原po也是传统价值,怀孕→女方处理,小孩→女方养吗?
(避孕技术有这麽糟吗..可能是未成年基於社会限制而无法避孕..)
唯一没有争议的立足点是生理健康
: 但学龄的孩子
: 国小国中 我十分反对
: 这年龄的孩子发生了性行为 牵涉的不单只是自己跟对方
: 更是两个家庭的问题甚至是社会问题
价值的影响
: 也触犯到法律层面
法律条文无法区分成熟、负责的人,心理成熟也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
但我承认年龄可能和这些有关,同时也有早熟、肯承担的孩子
: 学龄的孩子不该有性行为的发生
: 即便在怎麽反对
: 人权行於君子 刑戮施於小人 就真的会发生了
: 民法刑法对於这方面的处罚笔者就不多言了...
如果法律没规范,未成年合意发生性行为会有什麽问题?
会造成一个老师什麽麻烦和困扰吗?
如果家庭也接受身体自主权,不存有贞节观念,
不把女生的身体视为男生的财产,不把小孩当成自己的财产,
未成年合意发生性行为会造成家庭或社会什麽问题吗?
我只知道把女生的身体视为男生的财产,把小孩当成自己的财产,
可能会容许家暴的发生,这些谈到底是在说..
如何选择怀孕的责任归属,是否将小孩看作成是家庭财产、将女人身体看作是男性财产,
以及怎麽预设了进行性行为的男女角色。
我想问教育有给这些问题一个方向或答案吗?
虚心求教..感谢..
: 再回归老问题
离题..以下就不回了..
: 体罚在现实层面已然废止 我上篇的原文也只是探讨体罚的可行度
: 我认为废除体罚跟废除死刑虽不可混为一谈
: 但是会被法官定死刑的犯人有恶极之处
: 跟会被老师失控打下去的学生必然有他背後的原因
: 媒体跟社会在谴责老师的同时 可不可以也做个平衡报导呢
: 大多数的孩子都是可爱的 少部分的老师是可恶的
: 一件事情有好有坏
: 现在没有配套措施的零体罚衍伸的问题很多...
: 私以为讨论者莫过度的激动 如同前文质疑笔者的教学
: 笔者执教多年也没用过体罚 只是想讨论体罚的可行度
: 回以笔者一堆“你他妈的“ 这样激动的言语也不好
: 更无助於讨论
: 笔者希望同样从事教育者可以就此问题讨论一番
: 现在的国中状况跟以前大不相同 莫再以当年的状况相提并论
: 更者有动不动叫人辞职者
: 那就假装笔者真的听你的话辞职了 让你心情好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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