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dsomecat3 (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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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零体罚害死台湾人(转录)
时间Fri Sep 11 10:46:18 2009
※ 引述《erhu22 (一个人的优闲~)》之铭言:
: 标题: Re: 零体罚害死台湾人(转录)
: 时间: Fri Sep 11 02:41:56 2009
:
: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甲学生 打乙学生
: : 然後老师打乙学生 说:『因为你打人是不对的 所以老师要打你』
: : 这是什麽教育?
: : 这就是台湾社会的现状--特权。
: : 只要有权力,就可以不受规则限制。
:
: 基本上 我认同你的想法唷!
:
: 不过我有个问题 可能想要请教一下
: 如果你还是学生(当然你现在可能不是)
: 或是你的小孩在求学阶段(当然可能你现在还没有小孩)
: 在学校遇到被同学围殴 恐吓 勒索等等霸凌行为时
: 你会希望老师跟学校 分别怎麽处理这样的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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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122.116.174.94
: 推 kevinjl:依法处理。 118.170.32.200 09/11 03:31
: 嘘 aderlilas:嘘楼上..立场调换..若是你的小孩打人呢? 124.8.128.3 09/11 03:44
: 推 mmbbp:所以小小年纪就要上少年法庭就是了XD 211.74.113.134 09/11 09:04
如果老师在学生面前利用法律和传媒, 他们只会更进一步
相信这些工具的力量, 而不会因此辨了是非.
教师不会想在学生, 特别是自己喜欢的学生面前, 表现出要向传
媒哭诉的丑态, 也不会在一群小孩子面前, 展现出大人运用社会
力量向小孩的暴行挑战的必要. 本来大人应该有可以收服小孩的
力量, 现在被瘫痪了, 反而变成了要借助更强大的力量.
其他人, 包括家长也是这样想, 最终胜利的并非家长或者教师或
者学生, 最终胜利者只是一再被证明实力强大的法律业者, 和传
媒, 原本这些用以保护他人的力量, 变成了一种收受利益的器具
, 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的力量强大, 每一个人都想去用. 就
像佣兵一样, 他们就是杀人的利器. 是暴力, 本身无正邪, 但可
以用来摧毁正邪.
抚心自问, 被人用拳头打一下, 还是被人对簿公堂来得暴力? 在
这个现代社会, 公堂暴力和资讯暴力, 远比肢体暴力来得严重和
影响深远.
禁止了轻微的暴力的结果是迫成大家都使用更强大的暴力, 对於
这问题, 应该怎解决?
切实一点, 就只有以暴易暴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 再说道理都是
徒然的, 因为问题不会有一点改变, 而也不得不承认, 将来的一
辈会比我们更迷信法律和传媒的力量.
覆水难收, 要让这暴力情况改变已不可能, 唯一可能的是, 将这
暴力反施其身, 让大家渐渐了解到, 这些暴力绝对可以反咬那些
施加者们一口. 让恐惧去让大家了解到这是问题.
是的, 那意味甚麽?
那意味着, 教师们唯一的道路, 就是组织起来, 并透过捐献或者
会费的形式, 结合成一个统一的专门力量. 或者可以说公会, 而
功用也是很简单的, 那并不是为了开福利社供大家买便宜的文具
, 而是进行报复性的攻击.
对於任何滥告, 滥用法律的家长和传媒, 凭藉这个会里的资源和
人力, 包括专责的律师, 和相关的传媒, 以团体的规模进行反击
, 有谁告教师, 便上去找他们麻烦. 找理由反过去告他们, 以彼
之道还施彼身, 让他们反向感受到司法的压力.
集合资金去经营或者收购传媒, 雇用写手, 说得难听一点, 文棍
, 去专门针对那些敌视教师的文章予以攻击和鞭挞. 以传媒对传
媒, 法律对法律, 而施行者并非教师本身, 而是由教育界资助的
, 该方面的专家们.
听起来像黑社会的手段? 对的. 这建议很激进? 对的. 这建议性
不可能实行? 我也觉得可能性不大.
但, 在黑暗中, 盲人是最好的明灯, 在疯狂的环境, 你又能怎样
做? 这并非单凭道德和解释就恃解决的问题, 这需要的是切实的
利益威胁, 才能够令他们停下来的.
而这不能弄污教师们的手, 可是教师有必要找人去做这些污秽的
工作, 去保护教育界还能够, 真正的运作得当. 这关乎的并非各
位个人的荣达, 而是社会的未来, 一个社会未来栋梁的腐烂, 是
比起被外敌征服更为恐怖的事情. 既然国家可以为军队投入预算
抵抗外敌, 教育界组织起来, 抵御外敌, 也, 我想, 是未来迟早
也会发生的事情.
单是广义的组织是没用的, 要防御自己, 必须有攻击性. 让对方
害怕受到还击, 便是唯一的方法.
本文引用自作者 <chenglap> 已同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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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7.119.65
1F:推 mmbbp:同意,所以我对原一楼的推文很质疑 211.74.113.134 09/11 10:51
2F:→ mmbbp:因为学校的事显然应在学校内解决 211.74.113.134 09/11 10:52
3F:推 kevinjl:因为有人压根儿 不认为校规是法的一种 118.170.93.223 09/11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