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kee (mk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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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零体罚害死台湾人(转录)
时间Thu Sep 10 23:28:22 2009
原文恕删除,对这篇有兴趣的人可以看一下前面的文章。
其实这样的现象在教育现场中发生,但是有些事情并非想像中的单纯。
比方说霸凌。
这个现象相当复杂,有时候用处罚并未完成。
举个例子(先说明这不是教育例子,但跟我要说明的有相关)
美国通过了民权法案,和反对歧视法
在法律上赋予执法者处罚违反法律的人
但是美国的种族歧见有消失嘛,答案是还是有。
当然不能否认法律的预见性,和威吓性。
但是单用法,还是不是维持社会秩序
为什麽?
某部电影的一句名言:「法律并不完美,因为人本身就不是完美的。」
回到刚刚的问题,这到底跟罢凌有何关连?
关联是,不会因为体罚,而让罢凌现象停止。
但是需不需要处罚?答案是需要的?
那位啥多数国家反对体罚?
这需要倒回一点历史来看
在过去的社会中,国家也会体罚人民的。
鞭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过去,还是公开处刑,达到杀鸡儆猴之效。
不只是鞭刑,还有烙刑、宫刑.......。
愚人之见,反对体罚不过是在反应。
国家不能实施身体刑,那老师何以施行?
事实上近代法律的制裁,也有教育的亦位在里面。
回过头来思考,体罚是教师的手段?
在此之前,有些事情需被定义。
没有错,心理的损伤是难以估计,也很难有定见。
毕竟教师不是心理谘商师,对学生心理理解有限。
但是说话的分寸,这或许在教师养成教育中就有教育的。
笔者曾听闻教师说过:「某些话不是不能说,而是需要谨慎的说。」
暂且不论教师的角色,说话的分寸可以说是人与人相处的能力之一。
所以,处罚要考虑心理,确有其困难。
所谓言语上的体罚,更精确的说是失言。
因为处罚的说法是根据犯错适时为前提进行的。
行为发生了,除非没有发现,否则会被处罚。
秩序就是这样的概念。
念有无效果?体罚有无效果?
这需思考一个问题?怎样才会有效。
笔者曾经听闻,鞭刑会让人几乎不会再犯。
原因为何?
因为该处罚会让人造成永久性的伤痕,甚至是伤害。
愚见以为,永久性是关键。
那体罚能否造成这样的条件?
答案是,不可能。
如果会这样,那重伤害罪的处罚在等者你。
那教师有关法令上的处罚方式有无效果?
现实面:几乎没有效果。
但问题不是在於教师认为有无效果?
而是家庭。
家庭才是人最先接触的组织。
而学校只是更进一步的。
对人而言,家庭的约束多数情形是大於学效。
当然会有人问,家庭更能不彰,我来管。ㄏㄏ,那就错了。
为什麽?
因为教师不是父母,父母对小孩不但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在天性上,也具有这样的特质。
严格来说,教师对学生而言,是外人。
当然人与人之间不能用生物学来判别。
也有社学上的。
那教师该如何管教。
实际上,人会不会怠惰,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不过笔者认为告子说的话蛮对的:「人无不善无不善。」
人与人之间是会相互影响,但是未必就人性本恶。
事实上,人有集体性质。而这个性质动物也有。
就好像码易看到其他蚂蚁跳水,其他蚂蚁会争向跳水一样。
同理,教师在管教上也可以运用这样的方式。
法律可以约束人民,但是舆论的力量是更强大的。
一个有秩序的班级,教师的班级文化形塑很重要。
有无效度,有。
英美法戏中的习惯法,就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事而来。
当然处罚还是要,大是否要编成法典,责需见仁见智。
如果教师是执法者,那他何以为立法者?
这样定出来的规则,是约束学生,还是让教师好管理?
民主及法制既然从小就需要教育,就需版此观念从小灌输以及厘清。
法他有效度,但是定法与执法人不会一样。
这样做,是确保法不会只是个人工具。
教师管理班级或是学生是如此。
作者提出了一个疑问? 人本教育就是让人予取予求?
事实上,某些字认识该学派的学者,他们并没有彻底理解该教育的思维。
如果不管不教育,不用教育要老师何用。
当然人本学派有其思维上的缺失,但是需要持平来看待。
教育有其必要,但是决不是冷冰冰的。
法理之外不外人情,更何况是教育。
如果用体罚就可以解决秩序,而不去找会犯错或是在犯的原因。
那这样的教育必定落後,因为法律都考虑这些情形了。
法律不是只考虑可执行、效度等问题而以。
犯罪原因及预防犯罪也是法律的概念之一。
那作者说,又不是每格老师是季XX........
笔者只想问一句?教师养成教育的目的是什麽?
如果你们认为辅导没有成效?那笔者有点不客气的说:
那教师不需得到尊敬,因为当老师只会会教就可了。
辅导是教师的能力,同养的过与不及都不好。
能力不够,那就要去学。
教师养成教育只是起步,一辈子的学习是重要的。
教育问题其实很复杂,但是教师不是万能的。
我说完了,如果要嘘或是劣文,没意见。
这是个讨论的版,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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