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0105 (黑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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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Tue May 12 21:15:39 2009
※ [本文转录自 gardener 看板]
作者: claudiahua (0rz.tw/6r2ci) 看板: gardener
标题: [分享]「儿童权不能拖,儿照法快通过」请愿连署活动
时间: Tue May 12 20:36:08 2009
请支持「儿童权不能拖,儿照法快通过」请愿连署活动
各位亲爱的家长、各位关心幼儿教育、致力幼儿教育学术发展或从事第一线教保工作
的夥伴们,大家好!
幼托整合政策攸关下一代幼儿教育及照顾的基本权益,也是台湾未来幼教走向健全发
展的里程碑!
历经十多年,幼托整合政策的母法-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终於出炉,却
又因为一些少数幼教业者团体无所不用其极的阻挠,使得幼托整合政策的推动工作一再延
宕,以下先为大家简述「儿童教育及照顾法案」的研拟及推动过程:
1.依行政院萧前院长於民国
86年12月4日行政院第2256次院会之指示及民国87年7月21日全
国社会福利会议结论之指示,教育部及内政部即开始规划幼托整合之可行方案。
2.行政院於民国94年6月20日召开「研商教育部与内政部所拟幼托整合方案会议」,决议整
合幼儿园之主管机关为教育部门,并即成立幼托整合专案谘询小组,规划整体方案及相
关配套措施。历经召开59次会议及4次全国分区公听会,研拟「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
作为幼托整合所依据之母法。
3.民国96年1月24日经教育部部务会报审议通过後,会衔内政部函送行政院审核,且在96年
5月23日由行政院将草案函送立法院审议,但是该草案并未於立法院第6届第6会期通过。
4.民国96年12月1日幼教联合会发动「为幼教而走」的万人大游行,要求教育部撤回儿照法
草案,抗议定型化契约不合理规定,并呼吁停止友善教保服务实验计画,教育部决定从
立法院抽回儿照法草案,并暂停友善教保服务计画的推动。
5.为反制少数幼教业者团体为自身利益,枉顾幼儿及家长权益,影响幼托整合政策的推行
,幼改会结合幼教专家学者、中华民国各级学校家长学会、台北县中小学家长会长协会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高雄教保人员协会、新竹教保人员协会、儿福联盟、私立幼稚园
及托儿所团体代表,共同提出「幼托整合不能停、友善计画继续办」的请愿连署活动及
记者会。
6.教育部自民国96年12月28日起至97年6月11日间,再度召开多次会议听取意见及讨论,并
召开法规委员会议重新逐条检视草案条文後,该法业经教育部部务会报审查通过并报送
行政院审核。
7.今年三月份「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送进立法院一读、加上七位委员也针对该法提出
相关版本迳付二读,但受到一些支持少数幼教业者团体之立法委员的阻挠,使得草案迟
迟无法排入议程,再次延宕了幼托整合政策的立法及全面推动之时程。
算一算幼托整合政策的启动至今已经过了十多年,这段时间足以让一位幼儿成长至完成国
小学业,与儿童教育及照顾法案内所关心的0至12岁儿童之年龄层相符,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呀!儿童能有几个十二年呢?因此,一些关心幼教与幼儿权益的团体於今年再度提出「儿
童权不能拖,儿照法快通过」的请愿连署活动,希望能再次号召全国幼教系、幼保系学界
、幼儿园实务界的有志之士,以及关心幼儿教育的全国民众,以全系、全园或个人之名,
连署支持我们提出的两项诉求,请求立委诸公:
1.多多关照幼儿,加速通过立法-建立更好的制度、促进健全发展的幼教
2.多多重视幼教,审慎制定条文-不受市场的牵制、重视家长学界的声音
除此之外,亦希望您能够以更直接的行动来表示我们大家对幼儿的关怀,以及扞卫幼
儿权利的决心,您可以打电话到以下两个地方,告知立法委员此项活动的诉求,并希望能
将儿童教育及照顾法案排入议程中,尽快三读通过:
1. 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是:02-2358-5858分机5594。
2. 您所居住地区的立法委员服务处,相关资讯请查询: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0103_leg_01.jsp?ItemNO=01030000
幼改会亦预订在五月中旬办理一个记者会,邀请不同领域的学者专家代表幼儿、家长
及专业工作者针对这此项活动诉求发声。如蒙支持,敬请以个人或贵系所、贵园所的名义
至
以下网址进行连署: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5822452400
因为时间紧迫,请大家告诉大家,传给所有跟你一样的有志之士,我们希望让政府、
民意代表能听见,真正代表幼儿的学界、家长、幼师、教保人员的声音,立法院不可成为
少数幼教业者团体的一言堂!团结力量才会大,拜托大家支持,幼儿的未来、幼教的未来
就掌握在你我大家的手里!大家一起行动吧!
家长团体代表: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常务理事 谢国清
台北县中小学家长会长协会理事长/中华民国各级学校家长学会代理事长 李秀贞
学界代表:国际儿童教育协会中华民国总会理事长 张孝筠
教保人员代表:新竹市教保人员协会召集人 许玉龄
中华民国幼儿教育改革研究会理事长 林佩蓉
中华民国9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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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73.139
1F:推 agailygirl:推大家应该要为幼儿最大福利着想! 05/12 21:03
2F:→ ceaser0522:可是保母在家可带4个幼儿只需登记这个条文对幼儿好吗? 05/12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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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如果将字母A到Z分别编上1到26的分数(A=1,B=2...,Z=26)
你的知识(KNOWLEDGE)得到96分(11+14+15+23+12+5+4+7+5=96)
你的努力(HARDWORK)也只得到98分(8+1+18+4+23+15+18+11=98)
你的态度(ATTITUDE)才是左右你生命的全部(1+20+20+9+20+2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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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2.178.135
3F:推 Herblay:如果是一名保母带四个 还是满多的... 59.104.10.143 05/12 22:13
4F:→ ryoka1231:可是相关配套措施都还不完备...210.240.195.171 05/12 22:28
5F:→ eiei12710:确定一名保母可带四位幼儿吗?且不光只140.123.211.198 05/13 07:54
6F:→ eiei12710:要登记就可在家当保母,而是要有140.123.211.198 05/13 07:56
7F:→ eiei12710:保母执照才可。140.123.211.198 05/13 07:56
8F:推 felicia1014:可以把公婆不能抢小孩也列进去吗? 118.169.0.252 05/13 09:49
9F:推 zinia:一名保母可照顾0-2岁的幼儿2位,2岁以上4位 210.69.126.250 05/15 10:37
10F:→ zinia:现行制度,居家式机构是不需要登记的 210.69.126.250 05/15 10:37
11F:→ zinia:也就是现在很难管这些保母们,以後有登记就会 210.69.126.250 05/15 10:38
12F:→ zinia:改善,且登记後列入管理,针对虐婴案,应该快点 210.69.126.250 05/15 10:39
13F:推 zinia:让儿照法通过. 210.69.126.250 05/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