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kikkansya御赐台铁发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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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宋七力遭控诈欺取财 三度获判无罪!
时间Sat Jul 5 12:51:48 2008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Teacher 看板]
: 感谢台湾司法注重人权 及审判长的睿智
: 对於审判长『勇於』抗拒常理 间接以司法证实分身的可能性
: 以及不为金权所动 持守正道 惩善除恶的决心 个人深感敬佩
: 以後教学时 关於法律问题 谈到诈欺事件时 总算可以用宋七力为例了
: 分身无罪 以分身来吸引信众『捐款』 并非诈欺
: 属宗教自由....
我看,你如果要增删这篇文章的话,那有得你老哥忙了。
为什麽法院会作出这个判决?
因为人有没有分身,那已经是宗教的行为-神蹟了。
如果宋七力声称他会分身判有罪,固然符合了诈欺的要件,
但是试想,圣经里面说,让耶稣基督摸个两下,瞎子就重见光明了,
这是什麽?
我会联想到一条最近的新闻啦:
我们马先生(他虽然是总统,不过既然他不会跟外国人主张他是总统,自愿放
弃人民授与他的名器,所以称先生)最近下乡巡视,有个老妇人说,跟马先生
握到手还是一起跑步以後,身体都好起来了。
现在是怎样?花生省模速?
或许马先生与老太太的新闻是媒体制造业的产品,但是圣经上耶稣基督众多
的神蹟,你敢用诈欺去办,或者去告官吗?
所以我说如果要增删这篇文章的话,那老哥有你得忙了-
要先把宗教这件事的定义、特色全部补上去,然後再讨论传统宗教与新兴宗
教的冲突、竞合....
老哥您要不要再攻个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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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resent:他只是讨厌DPP跟谢长廷而已 不用太认真 61.227.233.70 07/05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