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esent (情场杀手)
标题[转录][转录]附件二-1
时间Thu Jun 12 19:07:38 2008
A案蔡老师性骚扰学生事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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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雄县甲校调屏东县乙校後,甲校曾说:
「蔡老师跟孩子比较没有界线,要注意他一点!」
↓直接调校未曾通报
91学年在乙校任教时,因拥抱学童、吻学童脸部及嘴唇,
曾单独带女学生至专科教室,家长视其为「不受欢迎人物」,
遭学校调整职务教低年级(理由:低年级较无第二性徵),
并要求蔡老师调校。有老师质疑时,蔡老师说:我不过抱小孩,你还打小孩!
↓直接调校未曾通报
92年9月调丙校後校方发觉不对劲,
因为蔡老师常常拥抱女学童、亲脸、帮女生照相,导致中年级学生因而争风吃醋;
高年级学生则会闪躲、抗拒。遭家长检举後,
校方去电乙校抱怨说:「这个老师有问题,你怎麽不早说?」,
前校长(已退休)答:「如果早点说,你们就不收了!」
↓
有家长申诉某女生因为被蔡老师用嘴喂糖果、私下会面、送礼等,
而一心以为两人陷入苦恋。
94年4月家长向人本基金会申诉某女生被老师以嘴喂糖果,学生们觉得很恶心。
↓未通报
校长表示,上学期接到申诉查证属实後,
已要求蔡老师自行就医并要教务主任及辅导主任全天候盯着蔡老师。
美术课则改到各班上课,不到专科教室以免出事。
↓仍未通报
94年4月21日人本与蔡老师会面。
蔡老师承认抱小孩、亲吻小孩与喂糖果等,但辩称系对学生表示关心与分享(糖果)。
↓
人本要求学校立即通报,并召开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组调查小组调查惩处。
94年5月丙校召开行政会议,要求蔡老师就医,蔡老师同意。
↓学校仍未开性平会
蔡老师送被喂食糖果的女学生手表当作毕业礼物,
并对家长说:他的生死就操在家长手上,希望家长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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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师把女学生的信件交给学校,藉以证明该生没有受到伤害。
女学生发简讯给蔡老师说:「我恨你,你为什麽公开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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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会强烈要求学校依法行政下,丙校决定於94年7月5日召开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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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前夕,蔡老师与丁校罗校长(当时为戊校校长)先後来本会,希望本会不要追究。
蔡老师并声称:
「如果再犯愿被解聘;会去就医;愿意接受罗校长辅导;一个月写一篇报告反省。」
遭本会拒绝。
本会严正告诉罗校长:外调不能解决问题,蔡老师必须强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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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7月5日丙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决议:
「一、委员会觉得此事不符社会规范。 二、希望蔡老师调校。
三、调校前蔡老师不能再犯。 四、请蔡老师就医。」
↓学校又打算以调校处理
94年7月7日本会告诉校长,外调不能解决问题,蔡老师必须强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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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7月20日本会去函教育部及县政府,要求监督学校依法通报教育部,
并反对以调校方式处理性骚扰学童之教师,
请教育局督促丙校召开教评会依教师法「行为不检,有损师道」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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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校刘校长来电称:蔡老师以母亲生病为由,申请留职停薪一年。
↓学校及老师想以留职停薪方式避风头
94年8月,教育部及县政府先後去函学校,要求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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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8月22日丙校称
「召开考绩会决议依据『教育专业人员奖惩标准』第3条第3款规定
「行为不当,有沾师表者」记过一次;
年度考绩依据『公立学校教职员成绩考核办法』第4条第3款(5)
「品德生活较差,情节尚非重大者」之规定考列4条3款【即丙等】;
蔡师自承对於学生有不适当互动行为,愿意以留职停薪方式自省改正行为。」
↓学校同意留职停薪,蔡老师留职停薪一年
本会於94年11月3日当面向前屏东县教育局长王景琮反应此事,
王局长称:「这位老师结婚很多年都没有生小孩,他把学生当自己的女儿疼!」
本会屏东分会主任张萍立即反问:
「王局长!
如果是你的女儿,你愿意你的女儿被蔡老师抱、被他亲脸、被他用嘴喂糖果吗?」
王局长没有回应。
↓
蔡老师於留职停薪之际改名,并於95年6月申请复职。
学校老师纷纷反应:「不要让蔡老师教我的班级。」
丙校家长会立即召开全校家长代表临时大会,一致反对蔡老师留任。
学校则於召开校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在场六十多位老师,
投票结果有58位老师赞成不续聘。学校便以不续聘为由对蔡老师施压。
↓学校没有因而不续聘,却以施压方式逼其调校。
蔡老师拜访家长委员得不到支持後,便申请县内介聘。
↓调校
同年9月本会於开学後联络丙校,学校不愿透露行踪。
查询教育局县内介聘名单,亦无蔡老师名字。
↓
95年9月18日本会追查发现有不同名之蔡姓老师自丙校调丁校後,去电教育局。
颜局长说:会请学校以同侪压力辅导蔡老师。
↓
95年9月28日本会去函丙校要求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通报丁校。
↓
95年10月3日本会去电丁校找蔡老师,确认其本人并询问就医否?蔡老师说:没有。
↓
本会去电丙校告知蔡老师未就医,
校方表示:蔡老师曾说不会去就医,担心会留下纪录。
校方又说:性平会、教评会一再要求老师就医,老师却失信,他们并不意外。
↓
95年10月5日本会去电乙校洪校长,
校长蔡老师证实确有拥抱、亲吻脸颊及沾嘴唇等行为,
对象大多是眼睛大、功课好、聪明又漂亮的女生。
校长并央求再给蔡老师一次机会。
↓
95年10月11日本会即召开「孩子的伤痕,你看见了吗?拒绝性骚扰教师记者会」,
要求:
一、屏东县政府追究历任局长、校长及督学,未依法通报、监督之责任;
二、教育部应建立不适任教师通报及查询机制,防止不适任教师改名後四处流窜!
三、立法院尽速修正教师法,杜绝师师相护的现行制度;
以及涉及性骚扰的教师应永不录用;
若未经察觉而录用,一旦遭举报应立即解职追究。
教育局回应:
一、会尽可能安排局长参加丁校周会,宣导如何预防性骚扰。
二、不宜用「追究」两字,应该用「了解」,
但事情过这麽久了,可能不是这麽好「了解」。
↓
95年10月12日本会受邀前往丁校参加教师专案辅导会议,
罗校长找来里长及社区发展协会人士力挺蔡老师,
甚至说「现代人会亲亲小孩、抱抱小孩没有什麽!」
本会拒绝为此共犯结构背书,退席抗议。
事後并发布新闻稿
「解聘不适任老师,难如上青天;乡愿泛滥,不速修法无以护孩童!」
,呼吁丁校家长自救,诉求立法院尽速修法处理不适任教师。
↓
去电丁校家长会会长,会长说:
蔡里长又不是本校家长,张理事长也不能代表其他家长。
你们走没多久,我就接了许多家长的关切电话。
↓
95年10月15日记者来电称学校与家长会达成共识:
一、蔡老师要就医。
二、蔡老师教学时要有另一位老师在场。
↓
丁校和教育局达成共识,以教育部2688专案老师协同蔡老师上课。
↓教育部专案人力挪作他用?
95年11月本会拜会副县长,副县长提议:成立小组评估。
95年12月19日另去函县长要求处理。
↓
96年2月16日教育局开先例请专家会诊蔡老师。
专家会议结论为:建议蔡老师多了解自己和别人,并请校方协助蔡老师建立人际关系。
↓结果
蔡老师继续任教丁校,只是又改了一次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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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多情者...情场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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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82.82
※ 编辑: present 来自: 220.130.182.82 (06/12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