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ptune0123 (漫画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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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於体罚
时间Fri Apr 25 08:28:41 2008
我是赞成零体罚,不过在宣示「零体罚」的同时,也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
当孩子犯错时,身为他的监护人应该要负连带的责任。可惜台湾的规范并无
此一措施,造成许多家长经常藉口工作忙碌将管教的责任推给学校,但是当
学校对学生的不当行为予以管教时,家长又会有许多的意见,且动辄挨告或
遭民意代表关切。而国外的做法,虽然也宣示「零体罚」,但是当学生有违
规行为时,学校有权力请其监护人出席,并配合学校与已督促管教小孩。如
果家长不予以配合,学校可以开立劝导单或是罚单(於法有据),而且也会影
响家长申报、或申请各项相关福利。促使家长不得不予以管教,而非一昧的
丢给教育单位。
我就曾经在职场中看到,一个家长给予他的小孩富裕的物质生活享受。但是
由於工作忙碌,鲜少陪伴在孩子的身边。每次见面都是带她去吃喝玩乐。可
是,当孩子出现问题行为,学校老师先写家庭联络簿沟通时,家长的态度都
是非常的消极的,甚至觉得我的孩子在家里都很乖,一定是其他同学欺侮他
才还手的;或是认为一定是别的小孩带坏他的孩子的;也或者是认为老师你
不会带我的小孩。当孩子出现问题时,你予以责骂或处罚,该家长只听孩子
的一面之辞,认为老师你不会教导学生。可是,当问题行为日趋严重,学校
请家长到校恳谈时,家长则会找各种理由予以推拖。最後,丢给学校一句「
我没有办法管教她,他根本不听我的话」。像对於这样的家长,作为学校老
师根本无法处哩,最後只会让这名孩子成为众人放弃的对象。
所谓「孤掌难鸣」,教育不止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家庭教育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现在有家庭暴力法对年幼的孩子予以保护,但是对於家长责罚他的孩
子甚至体罚,只要不是造成严重伤害,且连续施行的状况,均不会造成家庭
暴力的要件。之前,有一位小孩向老师投诉他被家暴,学校依照规定予以通
报,最後社会局与已介入了解,发现乃是孩子做错事,父母予以责罚。因此
认定并无构成家暴的状况,虽然与父母沟通管教的方式,但是还是让孩子知
道他的行为不当,予以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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