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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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环境如此糟 谁要生小孩
时间Thu Jul 12 18:17:06 2007
※ 引述《maskzero》之铭言:
: 呃 不用请读者评论
: 我会看你接下来的覆文 向版主等公正第三者提出检举
: 毕竟我不认为骂人脑袋糊涂 或是肛不肛之类的话
: 是敬语、或是日常惯用语 或是赞许.......
: 当然跟你老哥讲话粗不粗俗 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 你太客气了......
: 而你在 PTT 教育版 针对敝人回文 『公然』质疑敝人的教育专业
: (其实我觉得你的言词比较接近侮蔑啦)
: 这点也让小弟很感冒 你没指名道姓 那就算了
: 但是偏偏你是直接针对我的贴文 加以回覆 这指着我鼻子骂...
: ANYWAY
: 版主不受理 我会直接找站长申诉
: 站长不受理 恭喜你了 小弟会试着寻法律途径解决
: 不管你扯多少
: 我呢 也不管你写些什麽东西
: 你可以有两个选择
: 一、公开道歉 二、交由版主等第三者仲裁
: 三、法律途径解决
: 你决定吧
: 所有资料贴文 我全部复制一份备档
我随便你
除了道歉以外你要向版主、小组长、站长申诉怎样我都奉陪
跑法院也可以,我不在意。
反正你弄到我没工作的话,我民事求偿的时候一定全部本金带利息一次要回来。
一个连文章都不会看的人,一个连「自己的脑袋不见得比别人聪明」都没有认识的人
要告我,我除了正面应战之外还能怎麽办呢?
在你决定提出告诉之前,劝你先找律师商量一下你的胜算,不然我一定反告你诬告和
索讨民事赔偿:
你这一系列的首篇,引用的是中国医药大学苏教授在苹果日报的读者投书
该投书内容在讨论少子化,但是作者以为少子化之理由乃是教养「经费」之负担
过於沈重,而你却据此发表「天下无不是的学生……」等言论。
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麽从「钱」推论出「教师得面对不友善的教改团体」这个结论
啦,不过我想一般大众跟法官都没办法推导出这个结论。
好啦,那我据此评论你「头脑比学生还不清楚,难怪教不动学生」,然後你要告
我毁谤?你先跟律师商量一下你的胜算如何吧。
然後,你又说「学生的头脑怎麽会比你的清楚(还是聪明?)」
那你又有什麽依据说你真的如此?难道只因为你是大人吗?
这点未免也太过牵强;实际上也没有科学研究可以证实大人的头脑一定比小孩清楚。
至於「教育专业」这件事情,你自己觉得法官会认为教育学者具备教育专业还是
你具备教育专业?当然以一个科班出身的教师而言,应该你也有相当程度的教育
专业是没错,但是和学者相比呢?你确定你在网路上的论述是「学界通说」吗?
法院会认为教育实务工作者比教育学者更具备教育专业吗?
(PS:如果说学生的脑袋怎麽可能比老师聪明或者清楚的话,那你就是自打嘴巴
了嘛,还是赶快打消告我的念头吧)
还有,用「脑袋被水泥殭住」形容你的思想能不能够成毁谤?你最好顺便再问一下。
总之,诉讼是宪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你要告我我也只能接受,然後大家一起到
法庭上相见。只是毕竟是你要告我,你要思考你的胜算如何,符不符合经济效益
(请参考法律经济学),还有重点是,万一你告输了,你要赔给我多少?
顺便提醒一下:
刑法第169条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者,亦同。
第165条
伪造、变造、湮灭或隐匿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
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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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角响起 为革命做先锋 哪里有难哪里冲 敌我不分 前线我最勇 管他下雨或刮风
黑夜中 手电筒 随便照明曝行踪 攻山头 下壕沟 不取敌首誓不休
炮声隆隆 挥汗采水果 英勇的战士摇摇头 英勇的战士摇摇头
糯米团「英勇战士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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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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