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js (哇里咧)
看板Education
标题Re: [情报] 劳动三法协商 教师动员组工会
时间Sun Jan 23 10:24:17 2005
这社会变得互相不尊重吧
最後谁吃亏 一定是学生
※ 引述《honkwun (123)》之铭言:
: : 但甲、乙两案还有附加条款,教师一旦组织工会,其所有待遇、义
: ^^^^^^^^^^^^^^^^^^^^^^^^^^^^^^^^^^
: : 务、结社、权利等都将依工会法规定,原本适用的教师法将会进行修
: ^^^^^^^^^^^^^^^^^^^^^^^^^^^^^^^^^^^^
: : 正。此一结论,除台联党团未签字外,其他党团都签字支持。
: 这是什麽?老师最好搞清楚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0.13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