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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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大学法搞不定 全教会反对过关
时间Fri Jan 7 07:38:58 2005
我觉得这则新闻是大学生都应该关心的
举凡并校等问题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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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搞不定 全教会反对过关 台湾立报
【记者曾美惠台北报导】「大学法修正草案」上周在委员会审查
完毕,将在今天的院会表决,不过,针对最有争议的大学校长遴
选方式等条文,昨日全国教师会及台大、清大等十多位大学教授
一起召开记者会,痛批教育部扩权,严重影响大学自主。
争议多教师会不爽
根据现行大学法第 6条有关国立大学校长产生方式规定:「大学
校长之产生,应由各校组成遴选委员会选 2-3人,国立者报请教
育部组织遴选委员会择聘之,……其中大学遴选委员会之成员应
包括教师代表、行政人员代表、校友代表及社会公正人士,其中
教师代表不得少於总数1/2。大学遴选委员会之组织、运作方式
及有关校长之任期、去职方式均由各大学组织规程制定之。」
上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将遴选委员会教师代表的比例由 1
/2降为 1/3,且将现行两阶段选举改为一阶段,未来只要遴委
会选出校长,报请教育部聘任即可,无须再经由教育部组成的遴
选委员会通过,且大学的遴选委员运作方式也由大学自主变成由
教育部定之。
其他如第4条有关国立大学之整合改为教育部主导,第 10条院长
、系主任、所长的聘任方式改变及第21、23条有关教师的聘任、
评监及以评监决定教师待遇等问题,都受到教师的抨击。
降低教师代表比例教育部扩权自肥
全教会理事长吕秀菊表示,国立高中职校长遴选已经弊病丛生,
名存实亡,教育部将大学校长选举教师代表的比例降为1/3,让
教授治校的专业自主权完全丧失。她指出,从国中小到大学,教
育部的动作将会产生骨牌效应,未来教育部权力会越来越大,大
学自主权力将越小。
吕秀菊表示,若大学法修正案在立院通过,他们一定会号召全国
教师走上街头,「务必动员」所有教师,向教育部抗议。
全教会大专院校委员会主委、师大教授简明勇表示,全校教授、
学生、员工来共思治校方式,一定优於教育部,而教育部在新增
第21条「…,基於学术研究发展需要,另订教师解聘、停聘或不
续聘之规定,…」简明勇认为,以学术发展为理由,解聘教师完
全说不通,应该删除「解聘」 2字;而第23条规定教师评监可作
为教师待遇之标准,简明勇表示,教师待遇是依「教师待遇条例
」规定,以大学法规定为准完全不合理,应该将其删除。
交通大学教授、教师会理事长唐丽英表示,大学法修正案是大学
丧失自主权的开始,他们要扞卫「教授治校」的权利,不让教育
部把手伸进学校。交通大学电子物理系教授李威仪则批评教育部
偷偷摸摸,像小偷一样的推动修正,提出的版本与事前沟通的不
同。他同时指出,第6条修正案将教师比例降为1/3,其他占2/
3,「其他」中所谓的公正人士及教育部代表,可能全都是教育
部的人马,未来教育部将会主导大学校长遴选,而教师却完全无
置喙余地,且遴选委员会的组成、运作也由各校决定改为由教育
部决定,这更是教育部扩权的最好证明。
此外,李威仪也指出,院长、系主任、所长的聘任方式,以往是
各系所的教授选出,由校长聘任即可,也就是说,电子物理系系
主任的人学由该系教授选出,他系的教授不能插手,不过教育部
却将其改为由该院组成遴选委员会选出,也就是说,他系的教授
也可介入电子物理系主任的选举,这完全是想让校长及各校主管
扩权。有关学校之发展方向,以往只需经由教务会议通过,不过
,修正条文却改为教育部可主动邀请各大学院校针对学校之发展
、合并计画进行研拟、核定後实施,李威仪表示,这代表教育部
未来有权主导学校合并,大学不能自主。
东吴大学物理系教授、前东吴大学校长刘源俊则相当气愤,他指
出,教育部说要推动大学法人化,又将大学校长遴选改为一阶段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说法人化後改为一阶段,扩权严重
,而教育部与让修正条文通过的教委会都是「混蛋」。
刘源俊也表示,未来应该回归两阶段遴选,但第二阶段之遴选委
员会应为常设,每任两年,不应再回到以往的临时性质,这样让
权力操作的空间变大,问题仍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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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onkwun 来自: 219.91.103.246 (01/07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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