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Economics
标题[情报] 司马库斯向中共社会主义靠拢?破除乡民
时间Thu Jan 8 10:19:05 2015
司马库斯向中共社会主义靠拢?破除乡民的「合作经济」三大迷思
http://www.pure-taiwan.info/2015/01/social-economy-in-smangus
2015/01/07 · by 部落好朋友 · in 故事, 泰雅, 台湾原住民
日前联合报刊出了一篇关於司马库斯部落(Smangus)的专文报导
(〈实行社会主义 黑暗部落司马库斯变最赚部落〉)。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9128724.shtml
从该文的标题,以及网路留言来看,
大家对於司马库斯所实行的经济模式其实是有许多误解的。
各种留言的质疑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大类:
第一种质疑是说这样就叫做社会主义吗?
有人说「部落福利几乎包办生老病死、食衣住行育乐」
这种社会主义模式会让大家懒惰不工作,而且也绝无可能推行到其他的地方。
更有人开始争吵这篇文章是否提供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模式的一个护航理由?
第二种声音跟前一种刚好相反,有人质疑:
大家一起搞民宿、搞观光,岂不是就破坏了环境?
以赚钱为目的是不对的!
这根本是跟资本主义看齐啊!
第三种是质疑部落的工作薪资:
「从 10 年前刚开始部落工作者月领 1 万元,直到 4 年前,已加到 1 万 6 千元」,
有人问说 1 万 6 千元还低於基本工资耶!
这麽低的薪水这有什麽好说嘴的?
笔者想藉此机会来谈谈什麽是「合作经济」,本篇先来澄清以上三点迷思。
破除迷思一:司马库斯实是资本主义下的社会经济
合作社「共同所有及民主管理」的意义在於,员工本身就是企业拥有者,
以一人一票的原则直接参与组织的决策……。
首先,其实司马库斯的「共同拥有」、「共同经营」模式,应该称做「社会经济」,
这是资本主义之下的一种并行和必要的补充方案。
在社会经济的概念当中,
欧盟正式定义包括合作社、互助组织、协会、基金会等四种组织型式,
称做「社会经济企业」(Social Economy enterprises)。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所定义的四种「社会经济企业」,
在组织型式与目的方面也属於「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s)的范围,
只是前者被正式定义在欧盟的法规以及政策当中,
而後者用来指涉各种具志愿性质、实践社会公益为主要目标,
而非以「累积资本」为目的的企业。
司马库斯在运作上是属於劳动合作社的一种。
国际合作联盟(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 ICA)定义合作社为:
「基於共同所有及民主管理的企业体,为满足共同的经济、社会、文化需求与愿望,
而自愿结合之自治团体。」
也就是说,合作社也是要和一般的企业一样在资本主义的市场当中运行、赚钱养活员工,
但它和一般的公司最大的不同在於,公司运行的原则是追求「利润极大化」,
生产者(员工)并不拥有该公司、更不能决定公司的运作方针,
决策权和分配利润的基础都是以股权多寡为主,也就是说,
出的钱愈多(股份愈多)代表讲话愈大声、分到的利润也愈多。
另一方面,合作社「共同所有及民主管理」的意义在於,员工本身就是企业拥有者,
以一人一票的原则直接参与组织的决策,分配利润是以有没有提供劳动为基础。
破除迷思二:社会经济非以赚钱为目的
合作企业雇用了超过1亿名员工,提供的工作机会比跨国公司还要多出两成;
超过 8 亿人为合作社员;
每年营业额超过 1 兆美元……。
最重要的是,社会经济组织和一般投资导向公司最大的不同之处在於,
其主要的目的并不在於「累积资本」,而是为了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创立,
立基於社员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以金钱与契约关系为本。
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合作企业雇用了超过 1 亿名员工,
提供的工作机会比跨国公司还要多出两成;
超过 8 亿人为合作社员;
每年营业额超过 1 兆美元;
对 30 亿人口的日常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举例来说,着名的香吉士、纽西兰佳沛奇异果,都是以合作社的型态经营的。
联合国曾订定 2012 年为「国际合作社年」,
推行合作事业已被视为消除贫穷、提升人权的重要手段。
台湾截至 2014 年 6 月止,登记在案的合作社有 4,489 社,社员人数 246 万余人。
发展成功的例子像是主妇联盟消费合作社、汉光果菜生产合作社等。
各级机关学校设立「员生消费合作社」的初衷其实也是希望大家共同经营、
达到更好生活(消费)品质的目的。
针对农村、健康、永续发展等议题而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更是特别重要。
因为私人资本追求利润极大化的原则常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领域的问题,
而公部门的社会福利预算和人力都相当有限,不可能一直提供补助。
就算有一些些的预算,政府部门也常常没有耐心去做「人」的培力,
只愿意砸钱做出「看得见」的硬体建设,或者是把希望全部交给财团。
以「经济发展」为主要价值,下场常常就是「山也 BOT 海也 BOT」。
看看台湾东部的各个开发案就知道了,这样子的「发展」方式,不仅破坏了环境,
当地的住民顶多也只能去大饭店当服务生端盘子,
或是穿奇怪的服饰跳着假原住民舞蹈,要不然就是看着被破坏的环境而只能「吃土」。
(下接第 2 页)
http://www.pure-taiwan.info/2015/01/social-economy-in-smangus/2
破除迷思三:小有成绩的司马库斯社会经济成果
每个人每月拿到的工作薪资,比起族人离乡背井地到都市去讨生活,
算入物价、生活费、交通费,以及找工作的各种风险,
相较之下已是对生活相当程度改善。
以司马库斯来说,自 1991 年时发现巨木群,
1995 年开通联外道路後开启了观光旅游民宿业的大门。
然而,部落的面貌与维生方式因为观光而逐渐改观,
财团打算大量买地、林务局打算发展森林游乐区等,
而部落内部也因为利益分配问题而造成大小冲突不断。
在这段时间里,部落族人们花了很多年的时间讨论、沟通部落的未来:
2000 年左右确定「土地部落共有共管」的方向,制定部落公约,
决议不卖土地、不引进财团;
2001 年成立部落发展协会,
2004 年成立「Tnunan Smangus」
(土地共有的司马库斯,对外名称为「司马库斯部落劳动合作社」),
下设财务会计、人事、工程、生态环境、教育文化、卫生福利、农业土地、开发研发、
民宿餐厅等 9 个部门,
透过不同部门的合作,部落族人共同规划土地的使用,集体经营司马库斯的旅游观光,
所得利益均分,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福利制度。
不要小看部落的工作薪资 1 万 6 千元。
事实上,一个合作社的创立,从无到有,
从必需仰赖政府资源挹注到可以自给自足甚至创造出盈余,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一个合作社的成立需要诸多要件配合。
首先要有人来组织(通常需要具有理念、真正能投入时间和精力的在地工作者),
其次需要时间来说服大家共同经营的合作经济概念
(目前绝大多数人只能想像类似公司一样的股份经营制度,
较难想像什麽是共同所有、共同经营,更难想像盈余共有、建立福利制度,
而不是直接分掉);
找到人之後,更需要有专业的生产技术
(例如司马库斯族人共同分配修缮、餐饮、民宿、导览、耕种、贩卖等工作)、
管理的知识,和一般的公司一样,面对市场的竞争。
司马库斯目前达成的成就是相当不容易的,
特别是在说服族人加入并且长时间共同经营方面,目前可以说是小有成绩。
再者,每个人每月拿到的工作薪资,比起族人离乡背井地到都市去讨生活,
算入物价、生活费、交通费,以及找工作的各种风险,
相较之下已是对生活相当程度改善。
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经济效益指标衡量经济活动,
但成功的合作经济不只追求市场上的获利及分配盈余极大化,
更具有非经济因素正面效益,例如司马库斯部落所提供的各种福利保障、生活补助,
这些都是无法以个人薪资多寡来量化衡量的。
司马库斯自己创造出了一个可以自我维持的组织,提供更多族人加入(以及回乡)动机。
从这里更可以看出社会经济组织的特性,
也就是同时具有「经济目的」和「社会关系目的」:
协助社会整体生活网络的建立,当社员间的社会关系重新增强,
而不是「仅」以追求利润的自利逻辑运作时,自然能够反过来增强经济活动的效率。
成功的合作经济不只追求市场上的获利及分配盈余极大化,更具有非经济因素正面效益,
例如司马库斯部落所提供的各种福利保障、生活补助,
这些都是无法以个人薪资多寡来量化衡量的。
合作经济需要更多关注
立即可得的钱财,有的时候是会提供很大的动机让合作社社员放弃那些共同经营的理想。
司马库斯在部落劳动、观光、农业等各项产业皆以共同经营模式运作,
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只是共同所有的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例如:
苗栗县泰安乡象鼻部落「达拉岗农场」,
是由 20 多户泰雅族原住民所成立的合作农场;
南投县信义乡明德合作农场主要由布农族原住民组成,
丰丘部落所产的巨锋葡萄即为其最着名的产品之一;
花莲县瑞穗乡的迦纳纳部落、富兴生态农场(里拔哈)等
都是以推广有机农作、保育环境生态为主要目标的合作经济组织。
可见以部落为单位的合作经济型态已有不少案例可供参考。
然而,合作经济的共同经营模式仍需处理不少困境。
以司马库斯来看,首先,目前仍有两成的部落族人没有加入 Tnunan Smangus,
还需要更多沟通与理念的说服。
有些网友留言说这样的组织持续不久,因为很可能会有人受到外部诱惑而离开组织。
这样的担心其来有自,尤其是当有人完全以经济角度来衡量加入的好处,
而忽视了合作经济的「社会关系」。
笔者曾研究一些农业合作社,他们经营的一大困难就在於,
常有商业公司以哄抬价格的方式把合作社农户的产品给买走。
毕竟,立即可得的钱财,
有的时候是会提供很大的动机让合作社社员放弃那些共同经营的理想。
在经营管理专业能力部份,司马库斯族人仍面临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2009 年台北市劳工局职训中心曾主动派训练师上山协助家事服务、客房清洁职训;
2012 年 4 月再度开设餐饮管理及文创课程,教族人经营管理、蛋糕烘焙等技巧;
族人也可选择文化创意产业班,了解原民艺品文创设计概念
(参阅:郭安家,〈改造司马库斯!原民上课拚文创〉,
《联合报》,2012/3/1)。
这除了显示出合作经济组织也必须在资本主义市场当中运行的挑战,
更显示出合作社经营时,常需要政府的资源支援,
但又有可能与政府单位产生冲突
(例如司马库斯部落与水保局对於森林保育方式及开发的看法不同),
因此更需要相关机构的协调。
我国《宪法》第 145 条第二项明订「合作事业应受国家之奖励与扶助」为基本国策,
不过,在实际政策上以及学术研究方面,合作经济或是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都未受重视。
自精省之後,中央主管机关内政部甚至只有不到 10 位科员主管合作事业相关业务;
日前组织再造,合作事业好不容易才从「科」级提升到「合作及人民团体司筹备处」,
但人力、业务和经费似乎没有实质的提升。
过去这段时间其实政府部门一直有重视「社会企业」的呼声。
例如前行政院长江宜桦曾经宣示「整合资源与民间共同合作推动社会企业」
(2013/3/12),
并引起主流媒体的报导与呼应,例如联合报愿景工程系列报导(3/15):
「江揆肯定社会企业 促跨部会推动」。
到了 2014 年 9 月又再次有相关的呼声,
「江揆吁政府民间推动社会企业」(2014/9/4):
「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表示,
社会企业是结合公民社会互惠与市场效率原则的一种新组织模式,
相关部会应全力推动,政府民间共同建构有善的社会企业环境。」
可惜的是,目前有关合作社法的修正、主管机关的权限、人力、经费调整,
以及大一点的框架 —— 辅导社会企业的政策,似乎都是只闻楼梯响。
或许,正如网友们的留言一样,仍然有太多人对合作经济存在着误解吧!
小结
说到这边应该大致上解决网路留言者的一些疑惑。
合作经济并非共产主义,而是在资本主义下运行的一种必要并行机制。
至於留言者「战」中共更是一大误解,
因为中共实行的可是货真价实的资本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啊!
合作经济要能够达到自给自足且永续经营是一个非常不容易的成就,
需要社会大众以及政府部门更多的关注。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指出:
「合作企业的经营提醒世人,追求经济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是可以同时兼顾的。」
重要的是,
各种社会经济企业组织所带来的好处可能无法完全透过 GDP(国内生产毛额)来衡量,
但是其所追求的「社会关系」提升却是无可取代的。
我们对於经济发展模式的典范追求,绝对不能只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型」这一种!
(本文原刊载於《UDN专栏鸣人堂》,
原标题为〈从司马库斯报导谈乡民对「合作经济」的三个误解〉,
获《UDN专栏鸣人堂》及原作者授权转载。)
关於作者
陈方隅,大学念政大外交系,但後来发现自己不想要当外交官;
研究所念台大政治所,开始对很多社会议题产生兴趣,
写了篇花莲部落农业合作社的论文。
现在正在美国密西根州大政治所念博班,主修比较政治,
期望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学术工作者。
目前担任《菜市场政治学》的共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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