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on (欧吉桑留学生)
看板Economics
标题Re: [请益] 请问外汇存底可以用来弥补财政赤字吗
时间Fri Nov 16 21:28:53 2007
※ 引述《iamshuichi (vincent)》之铭言:
: ※ 引述《liton (欧吉桑留学生)》之铭言:
: : 不过这理由并不是很说得通
: : 如果说处分权在人民
: : 那麽央行就不能做任何运用
: : 包括将美金外汇存底换成欧元 加币等强势货币作为外汇存底
: : 这问题之前在立法院吵过一次
: : 如果用会计的观念 这问题会豁然开壤
: : 外汇存底是当进口商等将外汇汇进国内 透过银行换成台币
: : 而银行又在外汇市场上抛 央行则买入外汇放出新台币
: : 所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是外汇 负债是新台币
: : 现在把外汇资产拿去融通赤字 请问这会计分录怎麽做
: : 不仅资产没了 负债倍增
: : 这观念或许你觉得是小问题....但必须说 这是关键
: : 如果会计师可以查央行的帐的话 我想..也只能签"无法表示意见"
: 厂商把外汇卖给央行取得新台币
: 所以这些外汇应该不能算是人民财产
: 应该算是央行财产了
那这样就很好玩了
央行要买什麽东西 印印新台币去买
买了之後算央行资产 那负债算谁的?
央行的股东是可是全体国民啊
别忘了 在中华民国境内 新台币可是有"无限法偿"的地位
你要用新台币跟央行买外汇 央行可是无法拒绝的
所以央行只是"代管"这些外汇
: 央行的外汇在国际市场卖出取得新台币
: 等於是外汇资产减少 新台币资产增加
: 会计上还是平衡的啊
央行卖外汇换美元的分录:
流动负债--流通货币
流动资产--外汇存底
央行拿这些卖外汇的的新台币买入公债
长短期投资--公债
流动负债---流通货币
请问你接下来的注销公债分录要怎麽做
: 这些新台币并未流通到市场
: 所以不能列为负债吧
: 这时财政部取得的还是外汇 仍然不能融通赤字吧
: : 上述这两点一点就破
: : 除了一些缺外汇存底(因国内人民需进口 国家公共建设需支付外币)的国家
: : 会借外债之外
: : 有哪个国家会在境内以国家名义发行外币计价的债券?
: : 又不是殖民地
: : 在台湾 新台币是"货币" 外汇是"有价证券"
: : 接下来就算动用外汇存底
: : 那也是央行得在外汇市场上抛售外币 买入新台币後 才能买回民间政府公债
: : 另外也是个观念的问题
: : 假设台北市政府发行建设公债
: : 结果行政院在市场上全部买下来了
: : 台北市政府跟行政院说以後用统筹分配款慢慢还
: : 这笔建设公债可不可以注销?
: : 问题的重点不是在立法院过不过
: : 而是央行是个独立行使职权 会计独立的机关
: : 不然你怎常常听到央行盈余多少多少?
: 我想重点在於这里
: 政府有可能要求央行将部分收入缴库吗
: 这似乎是个法律问题
现在不就是这样吗?
你不知道央行是所有政府机关中 上缴盈余最多的"营利事业"吗?
: : 难道央行发行新台币不必收利息吗?
: 持有外汇存底等於是贷款给外国投资
: 所以持有过高的外汇存底其实是浪费吧
: : ---
: : 以上论点并非说你的结论是错的
: : 而是有时候推论过程比结论重要
: 我是原po
: 我把我的问题用另一个方式表达一下
: 有没有可能政府立法要求央行每年必须缴库50亿美金
央行必须上缴盈余给政府
但是必须缴 "新台币"
中华民国又不是美国的属地
: 而政府向国外进行采购时可用这些美金支付
政府要向央行调度外币资金
是采换汇的方式支应 而非直接叫央行出帐
: 对於财政赤字会有很大的帮助
财政赤字又不是来自於政府进口太多外国物资
如果老人年金付的是美金
你这方法倒可以考虑看看
: 对於国内货币供给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 请问可行吗
从头到尾你都把"新台币"视作有价证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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