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glash (顺从本能)
看板Economics
标题[闲聊] 这个还蛮有趣的..
时间Fri Jul 7 11:50:57 2006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公平交易法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於本(6)日第765次委员会议决议,家福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家福公司)於广告上表示「天天即时查价」、「只要发现价差,绝对(不惜牺牲成本
)立刻调降,随时掌握最低价格」、「只要发现竞争对手展开商品促销活动,绝对(於
)第一时间内立即降价(掌握最低价零时差)」,就商品价格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
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之规定。除命其自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该
项违法行为,并处新台币444万元罚锾。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家福公司於网站、商品促销型录及各分店卖场皆表示有「天
天即时查价」、「只要发现价差,绝对(不惜牺牲成本)立刻调降,随时掌握最低价格
」、「只要发现竞争对手展开商品促销活动,绝对(於)第一时间内立即降价(掌握最
低价零时差)」等广告内容,按消费者自前揭广告表示所获印象,将合理期待透过家福
公司之天天即时查价机制,家福公司其卖场之促销商品於市场上系为最低价,且纵有其
他卖场以较低之商品价格展开促销,家福公司亦会立即降价,以提供消费者促销商品之
最低价。惟经该会调查家福公司台北市内湖店、天母店、彰化店及高雄市鼎山店,与同区
其他连锁卖场之商品售价情形,
家福公司不同分店与同区域竞争同业民生商品之售价,
既无样样商品均较竞争对手低之事实,且经反映售价较竞争对手高时,家福公司亦无立
刻或於竞争对手促销期间调降商品价格之事实,按家福公司案关广告之表示,对於同业
订价具有相当之竞争效果,而家福公司既无法真实履行该广告表示,则家福公司就案关
广告所为表示核属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之规定。
公平交易委员会经衡酌家福公司违法动机、危害程度、违法情节、营业规模及违法
後态度等情形,爰依公平交易法第41条前段规定,除命家福公司停止前项违法行为,并处
新台币444万元罚锾。
==============================================================================
这是想要吸引客户 又不削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70.134
1F:推 ninmit:signalling... XD! 222.72.71.221 07/07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