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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转录)金管会:台新金掌控彰银 即须认列损失
时间Thu Aug 4 07:36:0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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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录)金管会:台新金掌控彰银 即须认列损失
时间: Thu Aug 4 07:34:32 2005
作者: BBMak (接近你三部) 看板: BBMak
标题: (转录)金管会:台新金掌控彰银 即须认列损失
时间: Wed Aug 3 12:27:3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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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中国时报
金管会:台新金掌控彰银 即须认列损失
陈一姗/台北报导
针对台新金取得彰银特别股增资案,金管会昨日表示,台新金迟早会面临彰银特别
股会计认列的问题,最好赶快跟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申请解释。金管会发言人林忠正说
,若台新金取得经营控制权,却仍认为特别股是债权,不太合理。
台新金周一与彰银,顺利完成十四亿股特别股的签约。金管会昨日首度清楚分析,
有关彰银特别股争议所在。银行局副局长锺慧贞指出,依据会计第五号公报对长期股权
投资的规范,投资普通股以外有价证券达重大影响力二○%以上,必须用权益法。
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应解释的是第五号公报五十五段:依权益法认列,可参考发行
条件、被投资公司章程做「适当」处理。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的解释,将影响二个关键
,第一是未来彰银打消坏帐造成损失时,台新金要不要依持股比例,认列损失。第二是
,台新金认购特别股价与特别股净值间的溢价,要怎麽摊销。锺慧贞认为,彰银这次的
特别股有一部份具股权特色,有一部份具债权特色,之前从没有遇过,所以要申请解释
。不过,截至目前为止,台新金尚未提出申请。
林忠正认为,彰银特别股在两种情况下,不应再被认为是债权。而股权的会计认列
就应该与普通股相同。两种情况分别是第一,转换为普通股时。第二,取得经营控制权
,彰银必须并入台新金合并报表时。林忠正认为,当台新金控制彰银经营,譬如取得董
事会过半席次,还要主张自己的特别股是债权,道理就不太通。
依据财政部规画,九月二十三日彰银将召开股东临时会,同意台新金取得彰银股权
;紧接着在年底前举行第二次股东临时会改选董监事,台新金将取得八席,过半席次,
入主经营。换言之,台新金极有可能在今年年报就必须认列彰银营运损失,与溢价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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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预设它物之存在,没有所谓物自身~正因为我们要去寻求知识,让我们来坚决的来个
对传统观点和价值的大翻转吧,从别的角度看一次不是一件小事,它是为你将来获得客观
知识作准备,所谓的客观别理解为不带利益的想法,而是一种可以操纵自己的赞同和反对
的能力,使人可以运用不同的观点和情感诠释知识,只有观点的认知,如果我们容许用更
多情感观点去叙述一件事,则我们关於一件事的概念也越完全,客观因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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