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box (我是盒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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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独家》政院拍板!采矿须经原民谘商同意
时间Thu Dec 7 01:21:50 2017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75018
独家》政院拍板!采矿须经原民谘商同意 违者勒令停工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
公民团体抗议亚泥展限案延烧,行政院明天将向立法院提出的「矿业法修正草案」,有
关如何落实原住民基本法第21条新申请矿区须取得当地原民部落谘商同意权备受关注,行
政院决策官员今天中午表示,未来采矿须落实原基法21条的规定,即经原民部落的「同意
或参与,并得分享其利益」,若违法这项规定,就不能采矿。至於「同意或参与,并得分
享利益」的办法则由原民会来订定。
决策官员表示,政府不但要求必须按照原基法上述规定办理,而且不按照原基法的话,
有处罚规定。至於罚则将明定得勒令停工,直到改善完成为止。
行政院版的「矿业法修正草案」已由政务委员张景森完成审议,全案已初步拍板,将提
报明天行政院院会通过。
近来地球公民基金会等环保及公民团体不断抗议经济部不该让亚泥新城山矿区继续展限
20年,继续采矿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行政院亡羊补牢,已完成审查的「矿业法修正草案」
,未来面积2公顷以上、且每年开采数量5万公吨以上的大型旧矿区,必须补办一般环评,
包括亚泥新城山等6个大型旧矿区首当其冲,其余60处小型矿区只需作环境调查分析的简
易环评。
根据政院版的「矿业法修正草案」,亚泥新城山矿区将补办环评。
有关关键的原民谘商同意权条文,政院审查通过的条文为「矿业申请人或矿业权者,於
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之公有土地从事探矿、采矿,应依原住民族基本
法第21条规定办理。」
若未依这项规定办理,就可对业者祭出勒令停工的严厉开罚,以保障当地原住民权益。
(自由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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