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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板板旨 │
│ 欢迎来到EXO板,此板的诞生是希望给喜欢EXO的朋友们有个专属的讨论空间 │
│ 无论新旧朋友,都希望能详阅并遵守以下规定唷:) │
│ │
╰──────────────────────φ板主l070630/aides ───╯
基本守则˙─˙─˙─˙─˙─˙─˙─˙─˙─˙─˙─˙─˙─
1.EXO包含EXO-K 、EXO-M,本板讨论事项
以EXO为主,勿过度涉及他板艺人,
EXO现任成员:SUHO、BAEKHYUN、CHANYEOL、D.O.、KAI、SEHUN
XIUMIN、LAY、CHEN
1-1.由於成员KRIS已向公司提起诉讼并以吴亦凡的个人身分活动中,
板上经过投票(140630)决议以後吴亦凡个人事项不可在本板PO文及讨论,
但与EXO有关之事项则不限制於此。
1-2.由於成员鹿晗已向公司提起诉讼并以个人身分活动中,
板上经过投票(141108)决议以後鹿晗个人事项不可在本板PO文及讨论,
但与EXO有关之事项则不限制於此。
1-3.日後若有成员在与公司合约到期之前,主动和公司提出解约,
并以非EXO成员身份公开活动,即相当於达成单独开个人板的资格,
不需再投票表决,EXO板上也从此禁止讨论其个人与EXO无关的动向;
其他特殊情况(例如被强制退团、约满不续约等等)则视情况投票决议。
1-4.成员TAO已於150502达到1-3所列条件,向公司提起诉讼并以个人身分公开活动,
故除非与EXO有关,以後黄子韬个人事项不可在本板PO文及讨论。
2.称呼成员请用正确艺名、本名。
(1)韩国成员汉字本名:
金俊勉/边伯贤/朴灿烈/都暻秀/金锺仁/吴世勳/
金珉锡/金锺大
(CHANYEOL的本名无汉字,故使用一般通用的「灿烈」,其余成员姓名皆已正名)
SUHO、KAI、XIUMIN以及CHEN的官方中译为:守护、开、秀珉、辰
(2)中国成员本名:
张艺兴
(3)昵称:只限经成员本人认可或是成员互相称呼的昵称。
3.请善用
"/"搜寻文章标题,
"z"至搜寻板上资源。
4.可以适当批评成员,但禁止过度比较、攻击、谩骂或使用不雅字句,
也请拿捏好开玩笑的尺度。
5.这里是台湾,请使用台湾人习惯的用字而非中国用语,例如:
楼主(X) 原po(o)、
视频(X) 影片(o)、
音频(X) 音档(o)、
屏幕(X) 萤幕(o)、
私信(X) 站内信(o)等等。
6.本板置底设有每周闲聊文,板主会视情况发表新文,请善加利用。闲聊文规范如下:
(1)
禁止在闲聊文内认亲、打招呼,透露个人资讯。
(2)
禁止讨论他团、与EXO无必要相关性的事务。
(3)零散资讯,重要性不足以po为一篇文章的,请在闲聊文下面推文讨论。
但也勿只因贪求方便就把资讯都堆积在闲聊文中,请尽量整理出一整篇资讯。
(4)
禁止在闲聊文中转让任何物品,周边请写转让文,票券请填写表格。
(5)板规
「发推文禁止规定」内的规定也一律适用於闲聊文的推文中。
˙─˙─˙─˙─˙─˙─˙─˙─˙─˙─˙─˙─˙─˙─˙基本守则
发推文禁止规定˙─˙─˙─˙─˙─˙─˙─˙─˙─˙─˙─˙─˙─
1.发文请与EXO相关,无相关者一律删文。
2.发文时请选用恰当的标题类别,没有适合的类别时可以自行输入→[○○] 。
3.请勿发表他人发表过的类似文章
(用/搜寻) 修改标题:
大T、修改内文:
大E、删文:
小d
4.禁止一行文,发文30字以内请用
大X推文,
5.未经证实的小道仅限於闲聊文内推文讨论,如有恶意散播谣言之嫌将以板规处置。
6.禁止过度批评、攻击、谩骂其他板友或其他艺人。
7.禁止转录八卦板、吐槽板及有恶意批评内容的文章至本板,避免引起不必要之纷争。
8.禁止公开发表/询问/回应/徵求及提供任何有版权档案、连结内容之文章及推文。
9.本板严禁注音文、火星文、幻想文、广告文、BL文
(CP推文请适可而止)
10.凡任何问卷文、调查文、集资文等必须站内信经板主审核,内容也必须与EXO相关。
9-1.CP发言准则
相关公告:#1Ffu0VR4
成员们之间感情好,大家喜欢将他们名字连在一起很正常,
但若牵扯到过於露骨、有幻想成份的字眼跟描述,可能就不是很恰当。
XX跟OO站在一起好可爱!(o) (这种程度是OK的)
他们两个可以直接去公证结婚了(X)
XX你这样OO会吃醋啊(X) (幻想成份太高)
简言之,只要是超越了一般友情程度的叙述就有越界的嫌疑,请特别小心。
9-2. 幻想文的经典例子:
XX是我的、我家XX、我的XX
(XX可代入任何成员名)
请不要幻想成员为个人所有物,
如想表示亲近,请以「我们」取代「我的」
10.关於使用成员ID
相关公告:#1FcM8LL9
(1)禁止以成员姓名ID模仿成员本人的口吻发推文。
(2)禁止其他板友将成员姓名ID当作本人进行幻想对谈。
(3)禁止以他板艺人姓名ID模仿该艺人的口吻发推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纷争。
(第三项於150514新增)
˙─˙─˙─˙─˙─˙─˙─˙─˙─˙─˙─˙─˙─发推文禁止规定
发文分类˙─˙─˙─˙─˙─˙─˙─˙─˙─˙─˙─˙─˙─˙─˙
1.[情报] :EXO所有官方情报,包括活动及产品发行等等。
2.[新闻] :各大媒体刊登之新闻。
请勿只贴网址,并请注明出处
3.[影音] :有关EXO团员之线上影音及下载。
请勿提供有版权之物连结。
请务必注明出处,内有标明不可转载者请勿发表。
[影音] 日期 活动或节目名称
4.[照片] :有关EXO团员之官方照、Fanpic。
请务必注明出处,内有标明不可转载者请勿发表。
5.[留言] :所有EXO团员留言,包括官网、推特、微博及其他社群网站。
请务必注明出处,板友翻译请写明ID
6.[讨论] :所有对EXO表演内容之讨论以及问题可在此发表。
7.[分享] :板友自制物(如桌面,手绘等),板友後记可在此分类发表
8.[板友] :按照内有范文格式填写,并请尽量用电脑填写以维持色码。
★.[其他] :若找不到适当分类可自行输入。中文两个字,英文四个字。
节目直播可用
[Live],板上专属活动可用
[活动]
[公告]为板主专用,请板友不要误用
˙─˙─˙─˙─˙─˙─˙─˙─˙─˙─˙─˙─˙─˙─˙发文分类
˙─˙─˙─˙─˙─转载文章/影音/图片相关规定─˙─˙─˙─˙─˙
★转载至本板
1.请务必注明出处、作者及相关讯息。
2.内有标明不可转载者请勿发表。
3.请勿二改他人文章及图片。
4.请勿窃取他人劳动作品。 例如:盗用他人翻译
5.请勿提供有版权内容之连结。例如:专辑/单曲/DVD下载
若对内容有疑虑请爱用关灯功能
★自本板转出文章
1.转载需注明PTT-EXO板。
2.转载时请勿违反本板及他站相关规定。
3.转载内容若为板友劳动成果 (例如:翻译/整理文),
请先徵求原PO同意再行转载,并注明PTT-EXO板及作者ID。
违反以上者请大家推文/来信告知,违者请立即更正/删除。
˙─˙─˙─˙─˙─转让/赠送/合购文相关规定─˙─˙─˙─˙─˙
1.
本板禁止营利,代买请至代买板(Helpbuy)。
2.商品卖家、自制周边等不可在本板张贴调查或贩卖文。
3.转让/赠送/合购 之商品必须是与EXO相关之商品。
4.
非官方周边之合购或转让,只限於以应援为目标的fansite周边。
5.任何转让、赠送、合购或是调查,前需事先写信给板主徵求认可後始可发文。
6.请勿於任一篇文章底下偷渡揪团、卖场等连结及资讯,违者直接
水桶一周。
7.本板仅提供资讯传达之空间,相关交易内容请双方以站内信或水球连络。
请小心自身安全及权益。
★转让/赠送文 (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内容并寄信给板主审核)
(1)文章标题:[转让/赠送] 名称-地点面交/邮寄
(2)内文格式: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请说明新旧状况及商品来源。
[转让价格]:
请标示原价/转让不可高於原价/赠送不可要求邮资以外费用。
[地点/邮寄]:地点为面交地点/邮寄请说明邮寄方式及邮资。
[联络方式]: 站内/站外信箱。
[备注]: 自由填写 以及一定要备注审核通过的板主ID。
★合购文
(1)欲开团合购者,请依合购板格式填写来信告知板主。
(2)板主认可後,请於合购板「BuyTogether」发文後再转录至本板,
相关规范请参照合购板板规。
(3)欲先於板上发调查文统计合购意愿者,请先来信告知板主。
(4)文章标题: [合购] 物品名称,内文请依照合购板格式详加填写。
(5)若於合购板无权限发文者,亦不得於本板发起合购。
˙─˙─˙─˙─˙─票券转让、交换及活动揪团相关规定─˙─˙─˙─˙─˙
若遇到EXO来台办活动或是演唱会时,板上会开放票券转让、交换及揪团的表格,
但不开放求票!请注意相关规定再填写,并请勿在其他文章中偷渡推文。
违者警告一次,警告满两次送水桶一周。
1.只提供给PTT使用者填写,
禁止代PO。发现一律删除不另行通知
2.所有详细内容请於站内信联络,填写时
请勿留下个资
(EX:信箱、电话、脸书、line等等),发现一律删除不另行通知。
3.仅提供「票面价
原价」及
低於原价之转让。交换补价差。
请勿张贴价钱高於原价的票券(包括哄抬价格、加代购费),
经板友检举并查证者,
给予水桶一年惩罚,并列入板上黑名单。
4.请勿在板上讨论代买及黄牛,
违反者水桶一周。
*-。-。-。-。-。-。罚则-。--。-。-。-。-*
◇发文违反板规者,将删文或锁文,并判警告一次。
◇推文违反板规者,警告一次,并视情况请原发文者配合修文。
◇警告满二次送水桶一周,视程度累加。
警告满三次,水桶两周,
警告满四次,水桶一个月,
警告满五次,水桶三个月,
警告满六次,水桶半年,
警告满七次,水桶一年,
警告满八次,水桶两年,
警告满九次,水桶五年,
警告满十次及以上,水桶十年。
◇严重扰乱看板秩序、闹板者删文劣退并永久水桶。
一旦认定有恶意闹板意图者,不论是以推文或发文形式,皆直接判永久水桶
◇若违反PTT站规亦视为违反版规。
◇以上板规一经修改立即生效,不溯及既往。
*-。-。-。-。-。-。罚则-。--。-。-。-。-*
※ 编辑: aides (69.203.210.204), 05/14/2015 13: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