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cle0722 (miracle)
看板ESOE-97
标题河滨烤肉地点
时间Sat Oct 18 00:34:57 2008
主旨:公告台北市河滨公园开放特别活动场地,并自台北市河滨公园开放特别活动管理要
点实施之日起生效。
依据:
一、爆竹烟火管制条例。
二、台北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
三、台北市河滨公园开放特别活动管理要点。
公告事项:开放露营、烤肉、野炊、燃放鞭炮、施放低空烟火及钓鱼场地如下:
一、露营场地:大佳河滨公园(八号水门对面植草砖区及其旁草坪区),本场地水、电及
淋浴设备等现场设施如有不足,请申请人自行准备,并请依「台北市河滨公园开放特别活
动管理要点」第3点规定提出申请。
二、烤肉、野炊场地:
(一)延平河滨公园:大稻埕脚踏车租借站至篮球场间靠河侧(不包括脚踏车道区)。
(二)华中河滨公园:华中桥下指定区。
(三)马场町河滨公园:马场町广场指定区。
(四)道南河滨公园:恒光桥下指定区及动物园前广场。
(五)百龄右岸河滨公园:承德桥下广场。
(六)百龄左岸河滨公园:承德桥下广场、百龄桥下广场。
(七)双溪右岸:雨农桥至溜冰场间指定广场。
(八)圆山河滨公园溜冰场周边指定区。
(九)大佳河滨公园:大直桥旁指定区。
(十)成美左岸河滨公园:彩虹桥至成美桥间护坡平台。
(十一)成美右岸河滨公园:彩虹桥至成美桥护坡平台点。
现有规定...如果不在那边烤而在其他地方
不保证不会被赶的喔
是有人被赶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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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85.69
1F:推 ocmax:感谢提醒 10/18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