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ling (happ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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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毕业生借用学士服..
时间Mon Apr 24 00:25:36 2006
计算机及资讯网路中心校内重要通告服务
委托单位: 总务处 保管组
联络人: 李明修
联络电话: 23630231*2611
国立台湾大学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5年4月11日
发文字号:校总字第0950009929号
附件:
主旨:公告94学年度应届毕业生借用学位服方式。
依据:本校学、硕、博士服借用要点。
公告事项:
一、借用地点及连络人:
(一)文、理、工、生农、管理、电资、生科、社科学院(社会系、国发所、新闻所)毕业生请至校总区保管组仓库办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楼後方进修推广部大楼旁,即理发厅斜对面); 3366-5079李明修先生。
(二)法律、社科学院(政治系、经济系)毕业生请至法律、社科学院事务组办理;2351-9641转245刘燕铭先生或252陈云兴先生。
(三)医、公卫学院毕业生请至医、公卫学院事务组办理;2312-3456转8092张坤池先生。
(四)进修推广部毕业生请至进修推广部办理;3366-2979褚显魁先生。
二、借用期间及借用手续:於上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依下列方式择一办理借用。
(一)以班为单位统一借用:请班代或代借人於4月26至28日至借用地点领取「借用学位服名册及借据」填写後於5月10日前交回,俟5月17至19日缴交学位服清洁维护费,再持缴款收据领取学位服。
(二)个别借用:请於5月22日至6月3日上午12时(医、公卫学院借至6月2日)至借用地点缴交学位服清洁维护费(学士服100元,硕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再持缴款收据及毕业生本人学生证由经办人审核後填写借据及领取学位服。
三、归还期间:於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至原借用地点归还。
学士服於6月30日前归还,硕博士服於7月31日前归还。归还後即退还原借据,并加盖「已还」戳章,该借据须妥为保存,以凭办理离校手续及领取毕业证书。
四、逾期归还:逾期归还者,每逾1日罚缴滞还金新台币50元(未满1日以1日计,不含例假日);未归还学位服及缴清滞还金者无法办理离校。
五、注意事项:
(一)学位服数量有限,延毕生须至6月2日学位服有剩时才可办理借用。
(二)已办妥离校手续之毕业生欲借用学位服,需另缴押金(学士服750元、硕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三)学位服长短如不合身,请与同学互换,严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损情况,请迳至借用地点更换。
(四)学位服应妥善保管使用,请勿自行洗烫,如因而造成褪色晕染或有毁损霉烂等情事,按下列金额赔偿:
1、学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150元、袍350元)。
2、硕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
公告地点:校总区各公告栏
副知单位:各学院、系、所、进修推广部、毕辅组(请转发毕联会)、注册组、研教组、出纳组、法律、社科学院事务组、医、公卫学院事务组、进修推广部总务组、秘书室(请刊校讯)、计算机及资讯网路中心(请刊登电子邮件系统)、住服组(请转发各学生宿舍)、文书组(请上公文公告系统)、保管组
校 长
依分层负责规定授权单位主管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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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以後
剩下来的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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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6.229
1F:→ xiaoling:大家是要个别去借 还是全班一起借呢? 04/25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