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zut (阿庭)
看板EMS
标题Re: [请益] 患者小诊所送大医院的问题?
时间Thu Mar 31 00:30:02 2016
看你回文只让我觉得
「大家给我可以告医生的理由」的感觉
上网随便搜寻就找到
http://goo.gl/WN1NUJ
http://goo.gl/t9cw4s
问答集第8题有提到急诊病人的部分
危急病人应依第60条第1项规定,先予适当之急救,始可转诊。
至於要做甚麽处置,这完全是看医生、现场器材而定。
你说的20分钟可能医生正在做适当之急救,
但你的文章让我觉得做什麽处置都不重要,
先送大医院就对了。
※ 引述《shawarma (沙威玛)》之铭言:
: 不知道在这个版发问适不适当..
: 家人在诊所附设的洗肾中心洗肾
: (123楼为一般诊所,456楼为洗肾中心)
: 前几天洗肾中心跳停止
: 当时负责医师不在现场
: 护理师打电话请1楼诊所医师上楼支援
: 过了20分钟才打110叫救护车转送署立医院
: 想请问这样的程序是正确的吗?
: 一般来说
: 在状况发生时应该马上作CPR
: 并且叫救护车不是吗?
: 大医院急救设备比较多
: 马上转送应该还有机会...
: 麻烦拨空解惑
: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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