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goer (巴士狗儿)
看板EMS
标题[疑问] 劳安法规中的医护人员
时间Fri Jul 13 11:56:34 2012
在生产力中心开课网页上面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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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工安全卫生法第二十三条及劳工安全卫生训练规则第十四条规定雇主对工作场所急
救人员,
除医护人员外,应使其接受急救人员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依据劳工健康保护规则第六条第二项急救人员,每一班次应至少一人、劳工人数超过五十
人者,每增加五十人再设置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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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拿EMT-1的还要去教育训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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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223.94
1F:推 LT134P :应该是不用...吧 122.118.79.183 07/13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