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ong (咚咚)
看板EMS
标题Re: [分享] 关於CPR训练的过程…我是乡民不是专家。
时间Tue Sep 14 01:38:29 2010
这篇文章,我想分几点跟原PO分享
原PO做的很对,学过CPR,不管有没有证照,只要你愿意做,都是在维系这个人的生命
然而,CPR的复杂程序,所以让我们有了复杂度不同的教学版本!
乡民们,最常听到的,学习的是目前我们卫生署所谓的『民众版』CPR...
主要就是叫叫ABC...
这後面还有所谓的专业版...叫叫ABCD..
医护人员版...叫叫ABC==>paddle look==>CPR==>药物.....
大量推广CPR的目的就在希望,所有的乡民都像原PO一样,愿意啓动生命之链
『生命之链:早期求救、早期CPR、早期电击、早期ACLS』
然而,推广版本的CPR没有办法把所有的东西都交给大家,时间有限
BLS的课程最多不会超过8小时,CPR大概4小时...
所以这种课程的重点是在於,让学习者知道,徒手的心肺复苏术该怎麽进行
因此,上课的时候,就不会去强调『现场』...只会强调『操作』
甚至,接下来,可能,民众CPR的做法,又会更简单!
在这个版里面不少版友,都是EMT
EMT的训练里面,就会加入了原PO在这篇里面所提到的东西~
怎麽去维持现场、怎麽去判断一个患者他现在的状况、现场会有路人怎麽乱你
至於原PO的同学所担心的『被告』的问题
这件事情也不用担心..
是说『宪法赋予人民诉讼的权利』所以,他要告你是100%可以的
就算你是执行业务的EMT、医师也一样.......
但是!差别是,在医师法、刑法里面都有针对这种,急难救助行为的免责条款..
也不一定告的成就是了=.=a..
除非:1.人是你杀得 2.没有人要挺你,你自己又没办法举证人不是你杀的...
一但诉讼成立,上法庭的问题也是在所难免拉=.=a...
法律的问题,请猫大帮忙补充好拉!
==
社会缺少的,是像原PO一样的好心人..(水果怎麽不来抄原PO的那篇阿)
--
俗语说:
你只需要一分钟注意到一个人
一小时让你喜欢上他
一天让你爱上他
但是你需要花上一生将他遗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50.38.118
1F:推 loveheyhey :召唤猫大~~~~~~~ 210.200.151.5 09/14 01:41
2F:→ loveheyhey :CPR忌三不:不会做、不想做、不敢做 210.200.151.5 09/14 01:42
3F:推 pinkyer :招唤(挥) 114.44.8.220 09/14 01:47
4F:推 idanny :说实话 台湾还没有过CPR到要赔钱的 163.29.203.252 09/14 01:59
5F:→ idanny :CPR善意施救者被告更是听都没听过 163.29.203.252 09/14 02:00
6F:推 carlyu :大家是怕诉讼的冗长... 123.194.42.45 09/14 10:18
7F:推 carlyu :我想不管是学什麽... 123.194.42.45 09/14 10:20
8F:→ carlyu :理论和实际永远是差很多的@@ 123.194.42.45 09/14 10:21
9F:推 miaooooooooo:对啦~一定可以阻却违法啦~ 就算被告 220.136.188.8 09/14 10:33
10F:→ miaooooooooo:应该也会直接不起诉 220.136.188.8 09/14 10:33
11F:→ miaooooooooo:不过一定会不爽 ㄎㄎ 220.136.188.8 09/14 10:34
12F:→ idanny :推楼上 114.41.56.118 09/14 23:33
13F:→ hukevin :在紧急医疗救护法有保护受过训练 119.77.249.137 10/10 02:39
14F:→ hukevin :善意的初急救护者...大家别怕 119.77.249.137 10/10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