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aooooooooo (猫主席)
看板EMS
标题Re: [讨论] 节省EMS资源的新想法
时间Fri Dec 11 00:47:20 2009
※ 引述《eyeclose (eSolceye)》之铭言:
: 消防局凭空判断 病患枉送性命
: "家属:我们有打119 他们说不需要救护车叫我自己载我爸去医院.."
: "官员大怒:一定要有人下台以示负责!!"
: 公文下来:尔後民众来电 同仁宁枉勿纵 勿生民怨 一定要派遣出队
: 消防队冷血离开 病患枉送性命
: "家属:他们救护车来看一看 随便包一包就走了
: 请他们送我妈到医院 他们说这不能要坐救护车"
: "官员大怒:一定要有人下台以示负责!!"
: 公文下来:尔後出队 若有需送医之可能 同仁宁枉勿纵 勿生民怨 一定要送医院
YES! 台湾现在的ems环境很严峻
虽然民众浪费救护资源这档事 大家都常哭哭
埋怨现况的话大家都听了很多 但一味推给不合理的现况 问题依旧存在
我po这篇文是觉得 积极的想法或许有机会改变
我们知道上面的人会倾向迎合一般民众 倒楣的最後还是大家
但emt也算专业人士,对公卫政策总不能与乡民一般见识
国外的成功或许可带来建设性思考
人家能,那我们的障碍是什麽? 如果人家做得来,那我们该怎麽做?
有些观念一但在民众的心中成形,要改变就不容易
例如健保,
俗又大碗、好占便宜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要为民众建立正确的使用观念已趋近不可能
要说服政府在公共卫生与医疗上,支出更高比率的预算也比登天难
台湾ems的法规环境严格来说还不算成熟,
民众对它也认识不够多
如果要改进ems 趁现在或许不算太迟
: 现在的法律多有明确规定
: 但 你敢遵守吗?
我们的ems法严格来说很不完整
法条上只有一句「紧急伤病患」 存在太广大的解读空间
甚至紧急医疗救护法连要求卫生机关定义何谓「紧急伤病患」都没有做
对呀! 到底甚麽叫做「紧急伤病患」? 由谁说了算?
只要没有人说了算 没有一个既定的标准
我们永远没办法把不需救护资源的人排除在外...
就算法律有写也是写假的....
窃以为如此并不算是法律有"明确规定"
我这几天皮肤湿疹很难过
我敢说如果我现在打119说我是「紧急伤病患」
还是会有EMT来把我送到医院
因为没有一个分类标准 大家只能硬着头皮让我找碴....
香港、新加坡、东京也在建立自己的线上检伤系统,以筛检不必要的派遣
前提就是对「紧急伤病患」有明确的定义
才能进行所谓「线上筛检」
我也不支持我们一味要移植国外的制度
但国内的体制十分畸形
收钱很棒! 我的首选绝对是非紧急伤病患收高额费用(鬼打墙:何谓紧急伤病患?)
除此之外,不知各位有无建设性的创新想法来改变这个环境?
或许其中会有值得我们试着去发展的
谁说台湾不能在某种EMS制度上成为全球第一?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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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17.122
※ 编辑: miaooooooooo 来自: 218.35.17.122 (12/11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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