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yeclose (eSolceye)
看板EMS
标题Re: [讨论] 节省EMS资源的新想法
时间Thu Dec 10 10:56:34 2009
※ 引述《miaooooooooo (猫主席)》之铭言:
: 在整理出很多类似的「句子」後,就变成荷兰派遣的SOP之一。这个系统十分成功,误判
: 率很低。另外,有40%的来电会被评为「不需要救护车」,然後由勤知通知该病人的家庭
: 医师。
消防局凭空判断 病患枉送性命
"家属:我们有打119 他们说不需要救护车叫我自己载我爸去医院.."
"官员大怒:一定要有人下台以示负责!!"
公文下来:尔後民众来电 同仁宁枉勿纵 勿生民怨 一定要派遣出队
: 而剩下60%有派出救护车的case中,又有30%会由救护人员在现场决定为「不需救护资源」,
: 在经过简单处置(例如简单包紮)、或甚至甚麽处置都不做,直接返队,并由勤指协助通知
: 病人的家庭医师。
消防队冷血离开 病患枉送性命
"家属:他们救护车来看一看 随便包一包就走了
请他们送我妈到医院 他们说这不能要坐救护车"
"官员大怒:一定要有人下台以示负责!!"
公文下来:尔後出队 若有需送医之可能 同仁宁枉勿纵 勿生民怨 一定要送医院
: 这样优良的救护资源保存方式,让荷兰EMS人员可以进行更多训练、也花掉更少人力,荷兰
: 也因此为世界上少数全ALS派遣的国家/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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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这个制度很值得台湾学习。
: 当然,EMS的法律环境也要更健全,义务与责任划分清楚,该送就送,不该送的也有法律根
: 据,让EMT可以勇敢说不送。
现在的法律多有明确规定
但 你敢遵守吗?
: 台湾的家庭医学制度目前尚未落实,对於某些被EMS拒绝的病人可能得想方法来解决,但
: 电话检伤系统仍然不失为节约EMS资源的优良制度之一。
: 不知各位学长姐见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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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96.179
1F:推 MIshad :台湾是个情理法的法治社会阿... 114.46.147.203 12/10 17:35
2F:→ MIshad :要是倒过来 谁理那些官员? 114.46.147.203 12/10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