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lyu (EVA-288(Carl))
看板EMS
标题Re: [疑问] 关於AED
时间Sun Nov 23 22:08:38 2008
※ 引述《biasfee (沛阳)》之铭言:
: ※ 引述《grape14 (豆)》之铭言:
: : 关於AED 有点小小的疑问
: : 就是在AED的使用上 有规定使用者的资格吗?
: : EX: EMT1以上 or..
: : 因为之前有听说一般民众依规定是不能用使用AED
: : 当然,今天因为AED并不普及,所以要取得AED并不是这麽容易
: : 但若是有公共场所想要自行购买AED,使用上有什麽限制吗?
: : (撇除医疗相关技术,仅就法规部分)
: : 实在不是很懂,有人知道吗? 或是我可以到哪里去找到相关资料呢? 谢谢
: 依紧急医疗救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救护技术员管理要点:
: 初级救护技术员"得"执行之救护范围如下:
: (十四)使用自动心脏电击去颤器施行紧急救护。
: 救护技术员管理办法则是由业务主管机关订颁,
: 其在效力与保障上与紧急医疗救护法有差距,
: 但如果不适用随时可以修改。
: 其中”得”是否表示一般民众不可使用AED??
: 非紧急医疗救护人员(医师、护理人员、救护技术员)不能使用AED??
那个
法定救护人员有三种
医师 护理师 EMT
第一章第四条
"本法所称紧急医疗救护人员(以下简称救护人员),指医师、护理人员、救护技术员"
所以AED以上三类当然能用
立法我看还要一段时间
配套法要有
不然以後纠纷又一堆
因为AED不便宜
所以场所自然不会自己去购置
至於有啥限制
请其他知道的学长姐说明搂^^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