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at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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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疑问] 大家为什麽考EMT
时间Fri May 2 01:13:18 2008
小妹也是凤凰志工
正巧是在未编制入义消的志工队
看完d大的分享後
也有些关於目前服务之志工队的现况
想向各位大德报告:P
的确,凤凰志工目前妾身未明,
同时因为这个团体尚在草创(相较於义消)阶段,
所以整个组织架构及制度规划...等等,
是薄弱非常多的(当然也是相较於义消)。
因为921,
大家才开始注意到「紧急救护」的存在,
内政部消防署於是迅速颁布凤凰计画
各县市消防局「依规定」成立凤凰志工队
然後呢...一直到现在...
凤凰计画都是消防署有关於凤凰志工队的各方面
(组织、规范、服务、训练、考核、奖励、保障、经费...)的"唯一"依据
好了~
如果有看过凤凰计画
就会知道它是多麽的不完善...
组织--这个勉强算是有写出来,有关队长、副队长、顾问...等等。
规范--好像没有详细规定服务时数、每日可服勤时间及志工守则...等等,
也没有「另订某某实行细则」或「授权运用单位可以自己订立」
大家自由心证做ORZ
服务--规定上,服务内容似乎就是EMT能执行的动作。
但实际的状况是除了上救护车,
本市消防局有很多宣导活动,警消人手不足,当然会请志工支援。
市长的德政之一是国小四年级的消防宣导,每学年每间国小都要宣导到,
分什麽地震体验、浓烟体验、消防射水、CPR...等等好多站,
小朋友像大地游戏一样跑关,每站半小时约40-50人,
CPR站配2警消,不但宣导累得很,各分队也快唱空城,火警时还整车撤走去救灾。
训练--除了EMT训练和复训外,就没有任何规定了。
可是我们要支援宣导,没有人教过志工要『如何去宣导』啊~
又不是每个志工前身都是红会的教练,学过「怎麽当老师!」
考核与奖励--没有个人考核项目及标准,
只有丢下一句一年满200小时发奖状并纳入义消,
还有一个两年400小时送奖章一枚,颁授原则...没有。
团体考核及奖励就更模糊了...
经费--由内政部消防署暨各消防局编列预算支应,并结合社会资源支援?
这更有趣了,
整个凤凰计画看下来,依计画编列的预算保守的说
只有「开办EMT和复训的费用、
做奖状、聘书、背心、服务证、服务纪录册和队旗的费用」
(我所属志工队的运用单位就只编列了这些预算加上年度聚餐及一套工作服而已
其他像网站、相机、排汗衫、帽子...等,
都是志工队的「社会贤达」找来的经费甚至自掏腰包弄的。)
保障--因为没有纳入义消,因公受伤、残废或死亡,不受消防法第30条的保障。
那救护课自己编列预算帮凤凰志工保险呢?
对不起!凤凰计画没有规定这个,所以无须编列此预算。
这...很妙吧!
我相信当初颁布凤凰计画的立意是好的,
也能了解所有东西都没有办法一次到位,需要边做边改。
只是这些年来,唯一的进步是这个计画有渐渐落实了----
也就是越来越多县市的凤凰志工队依凤凰计画的规定纳入义消。
虽然纳入义消其实也是有许多问题,
但是这些问题是制度上的问题。
换个角度想,
政府的各项政策或命令本来就应该被贯彻,
如果各机关对於各项规定或法令都自行加以判断後才决定执行否,
整个政府体系不就大乱: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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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能让凤凰志工有所依据的法规是「内政部的志愿服务法」。
(内政部比消防署大,志愿服务法比凤凰计画大。)
因为它是「通用於所有志愿服务团体」,
所以规范中许多部分都是
「各志愿服务团体自行订立"志愿服务计画"後送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备案」
这又和凤凰志工的属性略有不同:
一般志愿服务团体多是立案的社团法人,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社会局,
他们的志愿服务计画是这个志工团体的人召开队员大会通过後就成立,
没有特殊原因(悖离常理)的话,基本上社会局不会干涉。
但是凤凰计画基本上就是「凤凰志工队有待加强的服务计画」,
凤凰计画不是我们志工说改就能改、救护课也不会吃饱太闲去碰这一块。
目前就我所知,
只有义警的部分,已经有明确的法令释疑公布:义警不适用志愿服务法。
义消的部分,消防署没说适用或不适用(大概没人特别问吧...)
至於凤凰志工...纳不纳入义消都还没做好哩~
凤凰志工若适用志愿服务法,
在申请一些奖励(满3000小时申请奖章)和福利(满3年400小时可以有荣誉卡)时,
是从救护课发文,文从消防局出,发到社会局办,
就会有类似d大提到的『凤凰纳入义消归救护课还是抢救课』的味道,
常常申请得非常不顺利。
如果待过大一点的公司或公家单位的人就会知道:
两边是平行单位,行政上的沟通是非常冗长的,
绝对不是「消防署来个公文,消防局马上办!」这麽容易!
(所以私人公司以"专案小组"解决这种问题...)
有趣的是我现在的志工保险,
消防局走市政府社会局依志愿服务法编列预算,
帮全市所有志工统一加保的这条路线,
没有因公意外医疗,只有因公意外死亡20万。
唉~我不是想要义消的"福利",
而是凤凰志工值勤的危险性绝对比一般志工高,也不比义消低,
"保障"却比照其他志工,和消防法的"保障"根本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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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补充给d大的一点是
虽然消防署没有救护志工的管理系统
但是目前内政部是把凤凰志工纳入「内政部全球志愿服务资讯网」中的
http://vol.moi.gov.tw/
它有後端平台
简单的说就是把你的「志愿服务纪录册」电子化
小妹所在的县市的社会局曾发文到消防局
请抢救课和救护课派业务承办人参加讲习(只是没人甩~)
听说北市的凤凰志工队也有类似的系统...
唉~
我认真了...
不过有关於检疫的部分,国外真的做得很好,我们该加强。
最近有个EMT朋友去国外一年,蒐集了不少资料,
改天请他来分享国外的EMT要通过哪些检疫後才能受训。
但户籍很单纯只是一个规定问题,
站在个人立场看
也许有很多人想加入义消参与救灾,但因为户籍被档在外面,
而站在义消这个团体的角度来看
规定户籍似乎对於义消的队务发展影响不大。
即使脱离了义消体系,
凤凰志工(救护志工)要发展成熟,
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看看凤凰计画和志愿服务法就知道了:
公布了七八年,连「确实实行」都做不到,
更何况是要庞大的政府体系「感受」到它的不适用,
然後一而再再而三的修改到合时宜的状态?
※ 引述《dhong (咚咚)》之铭言:
(部分略)
: =========================以下是凤凰志工的抱怨===============================
: 说真的,凤凰志工真的是一个很可怜的组织。
: 大多数县市的凤凰志工都已经,或即将编入义消的系统当中。
: 但是问题来了!!!
: 义消,是抢救课的管辖。凤凰志工的业务范围是"救护课"的管辖
: 所以,凤凰志工到底是要算救护课?还是抢救课?
: ORZ........
: 我个人的希望是,凤凰志工应该有几件事情要改正
: 1. 凤凰志工正名为"救护志工"
: 2. 脱离开"义消"体系,应该由直接隶属於各县市消防局的救护课。
: 3. 虽然派令是在各县市消防局,但消防署应该要有全国救护志工的管理系统。
: 让在非户籍地工作,求学的有心人士能够真正地帮助到救护业务。
: 否则许多人都因为"户籍"两个字,而搥胸顿足。
: 4. 特别应该着重於"防疫"教育。
: [例子]手套、口罩、隔离衣。真正有穿过(看过)隔离衣的人有多少?
: 会使用的人有多少?
: 以上,小小分享+一堆抱怨 报告完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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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kat 来自: 140.113.197.148 (05/02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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